医疗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55:18 253 人看过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误诊致患者损失扩大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法院网讯4月14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5000元。2005年7月14日,原告吴某因左侧阴囊肿大伴疼痛到被告河南省夏邑县人民医院处就诊,经医务人员诊断为化脓性睾丸炎,原告吴某入住该院泌尿科治疗。同年7月20日,被告对原告吴某实施左侧睾丸切除术,原告于2005年7月26日出院。2006年初,原告吴某发现手术切口有硬块,遂到被告处诊断,医务人员诊断后,告诉原告过了热天就会痊愈。2006年8月25日,原告吴某再次到被告处检查时,被告诊断为发现重度校异质细胞。原告于2006年8月31日到北京解放军总医院就诊,诊断为回前疑精原细胞瘤。建议提取切除的睾丸标本,为此原告的亲属到被告处提取切除的睾丸标本,经检查原告患的是左侧睾丸内窦癌。原告在中国解放军总医院住院治疗三次,花费医疗费66159.74元。后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
    2023-06-25
    452人看过
  • 谁应该为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常见的举证责任有: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应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和有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发生医疗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3、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举证责任分配1、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
    2023-07-03
    352人看过
  •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一、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当两家医院同时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在能够区分责任的大小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各自承担与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相适应的赔偿比例责任。在无法区分责任时,两家医院则要承担连带责任。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
    2023-06-01
    72人看过
  • 民法典牙齿的医疗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呢
    牙齿的医疗事故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发生医疗事故都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谁来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或者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13
    129人看过
  •  股权转让直接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了股权转让中受让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出让人在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需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同时指出,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转让合同约定,而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时,应由出让人承担出资瑕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受让人需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所以受让人有义务履行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股 权 转 让 合 同 : 追 偿 权 与 出 资 瑕 疵 责 任 分 配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资瑕疵
    2023-09-02
    491人看过
  • 公司资产财务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务方面是否承担要具体个案个看具体分析,需要看该财务人员是否是共同犯罪情况,有没有犯罪起到作用,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范文资产评估报告一、委托方简介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住所:北流市招商局法定代表人:陈宏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08-13
    225人看过
  • 没劳动合同赔偿损失由谁承担
    没有劳动合同,在工作中造成的损失,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赔偿损失。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一个月后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
    2023-03-02
    319人看过
  • 退休医生造成医疗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就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而言,医疗机构所属的医护人员在医疗机构临时坐诊的医护人员、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外单位专家、退休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都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因为这些人员的医疗活动,在法律上被视作医疗机构的行为。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民法典》对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只要工作人员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用人单位就要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证明自己在招聘员工以及在用工过程中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监督管理义务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由他人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在理论上被称为替代责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所谓职务行为,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与其相对应的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如果是是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医院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退休医务人员,已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
    2023-05-06
    321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1、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如果有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关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举证,比照产品责任的承担方式,被告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患者只是对产品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举证,不必证明过错,由医疗机构或生产者提供证据证明免责的情形。2、医疗损害侵权——举证责任倒置《侵权法》出台后,在一般情形下把医疗损害定位为过错责任,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发生了变化。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对于医疗损害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需证明与医院有医患合同关系并且在医治过程中受到损害即可,对于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都由医疗机构来举证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将承担败诉的
    2023-06-23
    233人看过
  • 因受托人过错致委托人损失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无偿委托合同的赔偿损失责任是怎样的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第一种情况,实际上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
    2023-02-23
    237人看过
  • 航空旅客发生人身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航空运输服务者的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依照以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航空运输的旅客、货物托运人可以依此要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提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二是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三是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灭、遗
    2023-02-14
    149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财产损失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租赁关系,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自然损坏的责任并维修,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否则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应当承担因租赁物自然损坏而产生的责任。同时,出租人也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若当事人之间存在另有约定的情况,则这些约定可以对抗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在 租 房 过 程 中 , 如 何 解 决 租 赁 物 自 然 损 坏 的 问 题 ?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如果是由
    2023-09-28
    404人看过
  • 被盗机动车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责任?
    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盗车的原车主主观上没有过错,所以对侵权行为无需承担责任。一、民法典一般侵权行为怎么承担责任呢?在一般侵权行为中,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被
    2023-02-21
    34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对以下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4、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5、患者就医后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医疗机构未要求患者一方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6、医疗机构要求患者一方协助进行尸检,但因患者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亡原因,并致使无法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有无过错的,患者一方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7、当事人遗失、涂改、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
    2023-08-18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治疗医疗损害案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
      1、医疗损害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目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四、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应当相应地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
    • 盗窃机动车造成损失的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谁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胡建中律师的观点,从法理上来说是错误的,当然不排除在实践中被如此认定.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处所说的"盗窃",并非以构成盗窃罪为要件,而是指"在不为所有权人所知的情况下使车辆脱离所有权的控制",由是观之,李先生欣不应该对
    •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和赔偿是由谁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5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
    • 医生失误赔偿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3
      医生失误导致患者受损害由医院承担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医疗损失赔偿谁负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2)医务人员未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对患者造成损害; (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病人有损害的,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标准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履行了合理的诊疗义务,如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3)由于当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