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首例移送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7:11:41 248 人看过

近年,食品安全成为了最受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政府部门重点打击的领域之一。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形势下,汶川县某卤制品制销商殷某却因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而以身试法。9月10日,这起由汶川县食药监局移送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在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汶川县食药监局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代表、各乡镇分管食品安全的负责人和食品专干、食品及餐饮经营户代表、县食药监局职工共计102人现场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过程。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对犯罪嫌疑人殷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进行了举证,列举了大量殷某在卤制猪头肉的过程中非法添加亚硝酸钠并进行销售的事实和证据;辩护方进行了质证和辩护;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陈述,当庭宣读了认罪书。经过合议庭合议,最后审判长宣读了对犯罪人殷某的审判决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缓刑期内不得从事任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旁听庭审过程,对相关人员特别是食品经营者造成了极大的震撼,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教育课,起到了很好的诫勉警示作用。参与旁听庭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纷纷表示,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必须谴责和惩罚,今后也将以之为鉴,讲法律、讲道德、讲良心,决不赚黑心钱。食药局作为监管部门,将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抽检频次,为确保全州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不能有效的与《食品安全法》衔接
    1、在刑法中,相应的罪名则只是被设置在了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此章中,而并没有把此类罪名放在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章中进行规制,这与《食品安全法》以预防为其核心理念相冲突,不能与《食品安全法》做最吻和的衔接。2、《食品安全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在刑法规制中不能找到相应的罪名加以定罪量刑。3、现行《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做了非常详细的划分与规定,其中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监督管理,这样详尽的规定,而相对应的刑事立法却不能做到一一加以刑事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罪名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主要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023-08-17
    68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定罪处罚的解决之道。
    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罪有毒有害食品;食品监管渎职罪。违反食品安全法不一定会被判刑。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可以处以罚款、停业整顿或者其他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才可以判刑。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只有明确规定的行为才能受到处罚。具体请参照我国《刑法》、《食品安全法》关于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香港测出9款婴儿奶粉有致癌物质,食品安全犯罪将如何处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30
    305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危害严重须重判
    本报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昨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在谈及如何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王胜俊列举了一系列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王胜俊指出,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一面,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坚决依法严惩。对于走私、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严重职务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伪劣农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2023-06-07
    260人看过
  •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95%为壮阳保健品
    据了解,从去年至今年的7月份,朝阳检察院在日前通报了该院共计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有82件86人,仅今年1月至7月就办理案件57件57人,案件数量呈大幅上升趋势。就涉案食品而言,生产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壮阳保健食品占了此类案件的95%以上,而有些竟出自正规大药房。朝阳检察院调研发现,我国对壮阳类产品的类型和生产厂家有严格限制,但仍然有一大批小作坊制作的壮阳类保健食品横行市场。此类产品市场需求量多,利润空间大,2至3元钱进价的商品能卖到十几元、几十元甚至上百元。这些名称各异、包装诱人的产品,均含有毒、有害成分西地那非,对人体会造成极大的危害。顾客往往羞于到正规医院就诊,加之贪图便宜,因此常常选择在街边小店购买,感觉不对后也因为种种原因羞于报案。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被害人的这种心态,为谋求经济利益铤而走险。通过实体店贩卖壮阳类保健食品的作案地点多为出租房或小型商店,但当中也不乏正规大药房。
    2023-06-07
    158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6次会议、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6次会议、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2022-11-11
    169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是哪几种
    食品犯罪罪名的种类有:(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生产伪劣产品罪不足5万怎么判生产伪劣产品不足5万是不构成刑法的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生产伪劣产品罪要求行为人销售额最低要在五万元以上。但是,如果产品是食品、药品、农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就会构成其他的犯罪。法律规定,生产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二、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生产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对象为复杂对象,包括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即大多数人不具体;2、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3、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故意在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销售
    2023-03-08
    416人看过
  • 四部门:食品安全犯罪死刑当判必判
    频频出现的毒食品事件冷了消费者的心,对于消费者的损害赔偿、对于从事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分子的相关处罚是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9月15日,最高法等四部门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5日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打击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
    2023-06-05
    222人看过
  • 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何认定自首
    一、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交代自己全部违纪、违法以及全部犯罪事实的,在纪检、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无论有无以“自首”论的建议,只要本人主动到案的,可以属于“自首”。但是,对于不能主动向检察机关到案或拖延时间以至于逃跑的,则不能认定自首。二、涉嫌违纪、违法以及犯罪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相关必要措施后,经组织教育后,能积极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能予以“自首”论。三、对涉嫌违纪、违法以及犯罪的人员投案后,在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过程中主动交代涉嫌犯罪的事实,移送检察机关后经查证主要犯罪事实属实,非主要事实有出入或有遗忘的,因属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应予以“自首”论。但是,经检察机关查证主要犯罪事实有出入,虽然非主要事实属实的,也不能予以“自首”论。四、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而在查处的过程中
    2023-06-18
    219人看过
  • 食品安全问题:判决结果公布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有毒有害食品罪新规定是什么?(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
    2023-06-30
    110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危害有什么
    (一)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犯罪会导致人们食物中毒和产生食源性疾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等多种有毒物质,毒性百倍于砒霜,回流餐桌后被人长期食用会致病、致癌;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进入人体后,会发生取代反应(水解),生成三聚氰酸,三聚氰酸和三聚氰胺形成大的网状结构,造成结石,损害肾功能;食物调料中的苏丹红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害作用。2001年,江苏、安徽等地爆发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77人死亡,2万余人中毒[7]。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安徽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造成180余名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综合征,其中因并发症死亡13人。2013年,湖北宜都发生的假酒案,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两人轻微伤。(二)制约小康社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梦的首要目标。身体健康,才有小康。预防与治理食
    2023-06-22
    125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类别有哪些?
    食品安全犯罪罪名的种类有:其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其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健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体系的思考当代社会现代科技越来越广泛应用到食品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三聚氰胺、瘦肉精亦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实际上也面临着科学的挑战。早无论是《刑法》对接《食品安全法》,还是从《刑法》自身的完善来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体系已显示出一些问题,有必要加以探讨:其一,关于设罪关口前移的问题。如有论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是否需要对运输、储藏或者帮助等预备性、辅助性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单独设罪处罚,是否需要拓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行为范围,如将非
    2023-07-07
    392人看过
  • 让食品安全犯罪无以遁形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通讯员李大勇章进)对直接关乎民生、群众十分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通过到相关部门勤跑多问,办强沟通,积极获取案件信息和立案监督线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严查,使之无以遁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08年初,新余市检察院主动走访了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双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建立了长效联系机制:上述单位将查处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情况及时向检察院通报;对当事人是否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把握不准的,积极向检察院进行法律咨询。该机制建立以来,该院以上门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共与上述单位联系1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5次。2008年7月,新余市质监局将刚刚查处的一起毒米粉案件情况向该院进行了通报。原来,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突击检查发现刘生珠从2008年4月开始,先后购买了400余斤硼砂按一定比例掺入其生产的米粉中销往餐饮店。质监局将其未使用完的340斤硼砂当场扣
    2023-06-06
    141人看过
  • 食品安全犯罪者限制从业
    因食品安全犯罪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犯罪属于食品行业就业的禁止性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因食品安全犯罪的几年不得从事食品一、因食品安全犯罪的几年不得从事食品1、因食品安全犯罪的,五年不得从事食品。如果被吊销了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他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从处罚作出的那一天开始,五年之内不能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
    2023-07-02
    353人看过
  •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而这一类罪名也并未包含相同的同类客体因此,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由于个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中的分散以及法律概念规定的阙如,理论上与实务中对食品安全犯罪也就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有学者将食品安全犯罪界定为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犯罪活动,它直接危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还有些学者认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卫生与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足以对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解释对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内
    2024-01-30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何认定自首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交代自己全部违纪、违法以及全部犯罪事实的,在纪检、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无论有无以“自首”论的建议,只要本人主动到案的,可以属于“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
    • 遇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5
      1、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食品监管渎职罪等。 2、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 食药监局向公安移送销售假药案件移送书样本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办法》共6章、39条,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案件移送、受理、退回的条件和程序,证据使用和法律监督,涉案物品的检验与认定,案件线索互相通报、重大案件联合督办、信息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案件信息共享等内容《办法》有效解决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案件移送标准不明确、涉案物品检验认定难、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不到位等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
    • 食品安全犯罪的相关内容,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3
      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因为在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犯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对一类罪名的总称;而这一类罪名也并未包含相同的同类客体。因此,食品安全犯罪是刑法理论上对具有同类犯罪对象的一系列罪名的总称: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由于各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中的分散以及法律概念规定的阙如,理论上
    • 刑事案件移送法院后,判决的时间安排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刑事诉讼中,通常需要六个多月的判决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刑事案件通常要经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个环节。关于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法规上规定为三十七天。 如果在拘留期内得到批准并执行逮捕,那么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而侦查期限的上限为两个月。但若获得批准,这个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侦查工作结束后,案件将被移送到审查起诉部门,这个过程可能需要长达一个半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