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可否反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09:07:01 135 人看过

一、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可否反诉

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原告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担保人作为被告人可以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有物保也有人保,担保人怎么承担责任

实践中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

举个实在的例子,债务人为借钱将车子抵押了的,那么在还款期限过后还没还钱的,那么需要先将车子拍卖实现价值还款,接着再找保证人还款。

如果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追偿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并要求其先实现债务人的抵押车还款。

2、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

在保证合同,发现物的担保是其他人提供的话,那么债权人追偿时,即可以先找保证人还款。

所以,在实际中很多保证合同会有物保又有人保,这个时候保证人即要注意这些抵押物是谁拿的。

其实,有些债务人是先找到担保人,债权人要求继续提供担保后,才将其他财产作为拿来抵押,所以导致在债权人追偿时,债务人要求按提供担保的顺序进行,即先找保证人还款,其实这违反法律规定,保证人同样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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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一起起诉,如果已经起诉了借款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要要保证期内要求过、
    • 吴芳律师: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无约定担保期,是否在主合同中承担至债务人偿还完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3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