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不给征地公告违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03 03:54:48 304 人看过

一、拆迁方不给征地公告违法吗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不论是用作啥用途的土地,都得有征地批文、公告以及补偿安置协议才行。

如果没有这些文件的话,那就属于违法操作了,您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此事,或者请个靠谱的律师帮您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占用土地,而且如果政府没能公布征收公告,这也算违法占地的行为。

但是我们作为土地所有者,还是有权利提出要求的,这样才能保护好我们自身的合法利益嘛。

经过法律程序批准之后,应该先把公告发出来,然后再开始实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征地拆迁的单位是实权部门吗

拆迁和征地这种事都是由市、县两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来负责的,这些部门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啦。

他们有权力依法执行对这个行政区范围内的房子进行征用和补偿的事情哦!不过呢,如果房屋征收部门觉得自己忙不过来的话,也可以委托给专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去做具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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