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失效后的应对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9 21:40:12 201 人看过

如果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过期且土地属于住宅建设用地,它将自动进行续期。续期需要缴纳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续期费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会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则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过期,而土地属于住宅建设用地,那么它将自动进行续期。续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续期费用。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处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处理是城市房地产开发中的重要一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至迟于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续期。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将自行终止。

在此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终止进行审查,并核发土地使用权终止通知书。土地使用权终止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清理并处置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遗留下来的房屋、设施及其他不动产。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处理是城市房地产开发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处置和有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处理是城市房地产开发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处置和有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终止进行审查,并核发土地使用权终止通知书。土地使用权终止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清理并处置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遗留下来的房屋、设施及其他不动产。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1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烂尾房屋的应对措施
    房子成了烂尾楼处理办法。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房子成了烂尾楼,购房者课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房子成了烂尾楼,若购房者认为开发商还能够履行,可以继续等待;3、房子成了烂尾楼,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因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变成了危房的话应该怎么办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变成了危房的话应该申请改造的。住宅类的房屋一般70年产权到期,不出意外会延期。危房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原则上政府不管也没有关系,不过,大概率的情况下政府会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应对的政策。根据标准判定,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危房改造及是否有补助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2023-07-01
    463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后反悔应对措施
    赠与房屋后反悔的法律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赠与人反悔时房屋尚未过户给受赠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有例外情况,如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则不能撤销。如果房屋已经过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但受赠人需满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不履行或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在赠与房屋后反悔的法律上,具体情况需要进行讨论。1、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2、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
    2023-09-10
    2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对房屋拆迁的影响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建造新的配套中低价商品房来代替。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拆迁业主,获得的这种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产权归个人业主,但作为业主如果想要将这套商品房卖出,那么就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后才可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拆迁房可以先作为自己的居住场所放置)2、某些房地产公司因个人房产开发需要,经协商后开始载迁居民以购买中低众商品房为替换的房屋。这个房子归被安置者居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想要进行交易卖房,随时都可以。(前提是居民业主需要事先办理好商品房的土地证,这样才能保证买房者的相关权益)农村旧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
    2023-07-04
    478人看过
  • 应对伪证的有效措施
    冒充作伪证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冒充品牌是什么罪仿冒品牌产品的,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19
    415人看过
  • 非法土地交易的应对措施
    私人非法买卖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并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买卖土地罪的情节认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
    2023-07-02
    464人看过
  • 工业用地流拍后的应对措施
    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工业用地的概念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每年12月底前,由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同级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建设、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要求,编制下一年度建设用地出让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
    2023-07-06
    321人看过
  • 针对土地使用税减免措施有哪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可以免缴: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的自用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7、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土地。除了上述情形,对于纳税人确有困难无法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可依法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减免。青岛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
    2023-07-11
    50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预设防措施
    房屋征收在绝大多数时候是瞄准房屋底下的土地而来,所以,被征收人在土地使用权上预先设防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先行一步、事半功倍的行为。对此,房东们要重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制度。一是及时完善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的登记;二是被征收的房产都是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其他用地使用权到期可以依法办理续期。
    2023-07-04
    149人看过
  • 拆迁房屋土地的补偿措施
    房屋拆迁,应由作出征收(也就是拆迁)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
    2023-07-03
    392人看过
  •  政府对房屋挖掘的应对措施
    这段内容讲述了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及其土地的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有效性对于房屋的合法性至关重要。若未经审批,则被视为违章建筑,执法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对于违章建筑,可以进行拆除处理,但政府拆迁前需与业主协商赔偿事宜。赔偿方式包括货币赔偿或实物对价赔偿,具体根据情况决定。如果业主无法赔偿,政府就不能拆迁。房屋及其土地的产权登记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是否有效,若未经过审批,则被视为违章建筑。有关执法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章建筑,可以进行拆除处理。即使是给补偿,也不可能按照有登记的那样全额赔,最多也就造价。如果政府要拆房子,可以和政府协商赔偿事宜。赔偿,可以分为货币赔偿,或者实物对价赔偿,具体根据情况决定。赔偿不了,政府就不能拆迁。 土地使用权证的有效性如何判断?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是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申
    2023-08-29
    48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的处理措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即归拆迁单位所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单位不再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另外,有权利就应有救济,有损失就应有补偿,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法律原则,既然法律赋予被拆迁人享有土地使用权,就应该对该权利的行使提供保障和救济,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应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在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下单独抵押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3、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不得脱离厂房等建筑物单独抵押
    2023-07-02
    451人看过
  • 征收租地后的应对措施
    原租土地现在征收,根据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征收补偿有异议怎么处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2023-07-06
    58人看过
  • 节约使用土地的措施有哪些
    1、禁止破坏耕地。2、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3、制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闲置耕地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占用耕地后未能及时按照批准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耕地被占用后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荒芜耕地是指土地具备耕种条件而土地使用者故意不进行耕种。4、重新利用被占用耕地地表耕作层的土壤。一、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1、标准数量较大,即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10亩以上;2、标准是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或者非基本农田耕地10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污染。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处罚标准如下:1、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处土地复垦费1倍以下的罚款;2、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临时占用基本农田期满之日起1年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处
    2023-03-24
    95人看过
  • 土地维权中农民的应对措施
    面对非法征地拆迁,农民在维权中,要做到理智清醒,依法办事,以免遭到地方政府的陷害。另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不要轻易签字,农民拥有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和所有权,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占地施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等被拆迁入和作为土地被征收人的农民由于在与政府及开发商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维权的策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加强对农民工培训问题的思考和对策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
    2023-07-02
    146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丢失身份证后,在外地的应对措施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4
      根据公安部答复网民提问,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具体规定如下: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
    • 房屋产权证缺失引起的纠纷应对措施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06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 在农村,建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办理房产证。这些条件包括:必须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此外,还需要提供建房申请和其他相关资料。 在农村建房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需要先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如果村委会审核同意,就会签字盖
    • 丢失房屋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28
      住房土地使用证遗失的补办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相关文件:提供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 备案查档。 3. 登报公示。 4. 土地测量和记录。 5. 审核批准。 6. 颁发证书。
    • 2023在外地身份证丢失的应对措施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08
      我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支付证件工本费。如果申请换领,需要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果申请补领,需要交验原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户籍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会审核签发制证信息。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接到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和
    • 户口本失效时的应对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30
      一、申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户》工作流程 1. 审核下列材料: 1. 入户申请表; 2. 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 审核合格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