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欧盟法律
2000年,为打击欧盟单一市场上的假冒、盗版行为,欧盟委员会公布了行动计划(详见http://eropa.e/er-lex/en/com/pdf/2000/com2000_0789en01.pdf)。在行动计划中,欧委会致力于促进欧盟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达成一致,并相继出台了两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的法令和一部新的边境条例。
欧盟的2004/48/EC知识产权执法条令(DirectiveontheEnforcementofIntellectalProperty,详见http://ec.eropa.e/interna_market/copyright/enforcement/enforcement_en.htm)统一欧盟内部知识产权民事执法措施及程序。条令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正当利益,并保证在欧盟市场内出现侵权行为时应采取一致的补救措施。
二、英对欧盟2004/48/EC条例的执行情况
自2006年4月29日,英国开始实施欧盟2004/48/EC条例,专利局则负责该条例的具体执行。尽管条例适用于所有形式的知识产权,但对知识产权类型没有明确定义,欧盟各成员国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可能会略有不同。英格兰和威尔士通常对下述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1、专利;
2、注册商标;
3、版权及相关权益;
4、数据库;
5、注册外观设计;
6、设计权;
7、奥运会标志;
8、植物种类;
9、道德权益;
10、品质证明;
11、技术贸易机密;
12、地理标识等。
为满足中小型企业在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方面的诉讼要求,1993年英国设立了专利地方民事法院(PatentsContyCort)。英国政府鼓励有关当事人运用民事争端解决(AlternativeDispteResoltion,ADR)公平、快捷、合理地解决知识产权争端。专利局还专门开设一项新的调解服务系统(http://www.patent.gov.k/abot/ippd/mediation/index.htm),以帮助陷于知识产权争端的公司和个人,并积极敦促相关利益各方运用调解手段解决争端。
三、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由于所采用的法律、法院规定及民事程序各不相同,英格兰及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程序规定(CivilProcedreRles,CPR)明确了法院规定及程序等内容,并依照欧盟知识产权法令,对该规定进行了更新(更新内容详见http://www.dca.gov.k/civil/procrles_fin/contents/frontmatter/gideancenotes41preview.htm,自2006年4月6日起生效)。北爱尔兰有自己的法院系统和程序,但其法律体系总体上与英格兰、威尔士相似。北爱尔兰不适用CPR,但也参照英格兰做了相应改变。苏格兰则有单独的法律规定,并适用不同的判例法。苏格兰法律及法院规定(判例法)中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措施、打击侵权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内容。
英国对知识产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比如,对侵犯版权和商标行为刑事处罚包括:对于即席判决,一般判以6个月以下的监禁,并征收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起诉案件,则可判以10年以下徒刑,且罚金数额不限。
四、IPR创新支持战略的实施
2003年,贸工部制定创新战略并成立创新小组,英国专利局也成为该小组的一员。根据贸工部创新报告,专利局于2004年8月10日制定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详见http://www.patent.gov.k/abot/enforcement/ipbook.pdf)。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成员包括国家执法和商业利益的相关人士,如贸易标准机构等地方执法机构、商标所有者以及从事创意产业的人员。该战略公布以来,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每年公布年度报告,具体衡量知识产权执法进程。
-
英国提出新法案为知识产权护航
291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法有什么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
430人看过
-
专访英国知识产权局CEO
437人看过
-
尝试知识产权法典化——意大利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140人看过
-
我国反垄断执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280人看过
-
怎样通过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程序
304人看过
知识产权犯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犯罪包括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例如盗版、假冒、仿制等。这些行为会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同时也会对市场竞争... 更多>
-
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做了哪些规定?如何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知识产权保护,狭义上通常被理解为通过司法和行政执法来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但这种局限于司法和行政执法双轨制的保护体系既不能完全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也不能构成知识产权保护所涵盖的全部内容,因此就有必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扩展到更广的意义层面。广义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依照现行法律,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的所有活动总和。这样更广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定义才能更系统、全面的反映知识产权保护的所有内容。
-
如何保护我国学生的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8目前我国存在大量文章抄袭学术腐败现象,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我国学术创新,以及原创作者的积极性。据新华社北京2010年11月5日电国务院5日在京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总理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
-
国际海关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保护概念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
-
著作权法保护知识产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8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