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定继承比例划分有哪些特殊情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04:36:35
139 人看过
继承比例划分有如下的特殊情节:
1、应当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其他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特殊情况的法定继承比例有哪些
368人看过
-
特殊情况下具体什么情况分配法定继承比例
184人看过
-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规定中有哪些特殊情况?
328人看过
-
如何在继承中确定继承顺序?分配比例有何特殊规定?
12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继承比例是什么?
349人看过
-
民法典继承编:了解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的规定
40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引用关于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具体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
特殊情形下的法定继承情况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
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特殊情况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其适当
-
法定继承有什么特殊情况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3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
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有哪些法律特殊情形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2民法典规定无效的遗嘱有这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分配了他人财产的,该部分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