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离婚登记机构在哪
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
二、南京离婚需要的材料
1、协议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2、诉讼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三、南京离婚登记的流程
离婚登记必须按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双方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记录员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
3、记录员向双方讲明离婚登记的条件。
4、记录员咨询双方的离婚意愿及离婚协议内容是否同意。
5、若双方对财产及债务等事项意见一致,则要填写一份离婚声明书,并在上面签名。
6、两人必须在监督员面前亲自在协议上签名。该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登记员要对两人的证件、材料及声明进行审核,若满足条件的,则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发放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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