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1:41:49 251 人看过

2011年10月,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10月,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一、成都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交的材料

(一)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本人及配偶的收入、合法的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2、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及楼层平面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TRS_AUTOADD_1231403057703{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TRS_AUTOADD_1231403057703P{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TRS_AUTOADD_1231403057703TD{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TRS_AUTOADD_1231403057703DIV{MARGIN-TOP:0px;FONT-SIZE:12pt;MARGIN-BOTTOM:0px;L
    2023-06-10
    398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附加资本或准备金.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
    2023-03-01
    432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及相关补充说明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可在一年内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手续,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实际已还款本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规定办理。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依据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合计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七)、(八)项及第六条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
    2023-05-05
    345人看过
  •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细则全解读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12、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
    2023-06-10
    284人看过
  • 我国关于违约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违约金的法律法规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的类型有哪些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
    2023-07-04
    358人看过
  • 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存在违约的问题了,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一、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023-03-04
    449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想也知道有关于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有符合提取的条件,就可以提取;否则不能提取,无论是不是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 关于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能提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中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0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缴交的,个人是不允许自己交,因为建户或交公积金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2、只要单位不给缴公积金,以前的公积金个人帐户就会被封停在公积金管理,等退休年龄即可支取,或转移继续缴交,个人无法办理各种公积金业务.3、住房公积金应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提交申请并建户.县级市公积金已经取消,全部统一由管辖的市区缴交。
    • 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提取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3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则(试行)。
    • 关于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新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2
      2019年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新政:11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11月13日,今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已达20元.43万人,提取金额20.60亿元,公积金年租金首次超过20亿元,创历史新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战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人才住房项目建设,促进南京人才扎根发展。首先,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