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孩子可以接回家,但不可以强制实行探视权。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并且在实施探望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探望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应当中止探望,周末实施探望权,应当在合乎法律的范围之内。因此周末探望子女,最好先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或其子女协商。
不让孩子送去探望孩子可以吗
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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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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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有探望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现实生活中,探望权得不到实现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地方还较为普遍。其原因有多种,主要有以下两种: 1、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协助,其原因是一些纠纷当事人在离婚后反目成仇,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为了发泄心中的怨恨而惩罚对方。 2、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放弃行使探望权,其原因是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他人重新建立了家庭或与他人结婚又生育了子女,感情上有了新的寄托,因此主观上不愿再与前面的子女过多接触。对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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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定义和意义?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27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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