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赔偿项目: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后有哪些补助待遇
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可申请延长,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定残后停发。此期间单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需鉴定)等。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范围的由基金报销,工伤诊疗目录外的费用参照当地相关规定。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用人单位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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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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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的性质认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5经济补偿金,一般应具有“补偿”的性质,但不排除带有惩罚制裁的性质,如因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事由而使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其经济补偿的性质就具有民事违约制裁的意义。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不同于违约金,前者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后者是双方合意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也不同于损失赔偿,前者的依据是双方间存在的有效劳动合同,而这并不是损失赔偿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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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以后还能否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5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经济补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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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能不能赔偿工资和经济补偿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8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经济补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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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按劳动者在工作中经济补偿金计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0《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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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赔付工伤后,还需补偿经济补偿金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已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了相关费用,除以上所讲的,其他就没有了。《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本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