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4:33:32 388 人看过

一、丹东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2.审核,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制发证件或给出相应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丹东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2.医疗机构依法终止的;

3.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医疗机构擅自歇业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6.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

7.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理区域外迁移,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的。

三、丹东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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