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本条所称履行职责,指监察机关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所履行的各项职责。依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三项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监察机关在履行监察职责时,特别是办理具体的监察事项时,经过初步工作,在掌握一定情况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查清问题,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向监察机关提交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履行这一法定义务,无条件执行,完整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如计算机指令、网络地址等。监察机关有权对上述材料进行查阅。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查阅的各项材料进行复制。复制可以采用摘录、拍照、复印或者磁盘拷贝等各种方式,但应当保证原件的完整,不得毁损。本条所称“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档案、账册、票据、报表、证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电话记录、电报、电传、信件、工作笔记、工作日记及录音、录相、计算机数据、电子邮件等;材料载体形式包括各种书写稿、印刷品、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磁盘、光盘等。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办理监察事项时,遇有需由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解释和说明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问题、情况时,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作出解释和说明。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有义务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问题和需了解的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本项规定所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可能是行政机关违法从事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根据本项规定,监察机关在履行监察职责过程中发现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有上述行为时,有权责令其停止。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性措施,目的在于及时制止上述行为,防止因这些行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或者减轻上述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以避免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更大的或者难以弥补的损失。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依法具有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时,其行为结果使行为对象产生议异的,不应视为是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机关不应因此作出责令停止该行政行为的决定。监察机关在采取这项措施时,不能超出其职责范围,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影响行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妨碍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尤其是需要对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行为采取这项措施的,更要慎重,一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采取哪些措施呢
354人看过
-
行政监督的主体--行政监察机关
368人看过
-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5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分别有哪些
191人看过
-
哪些人员可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225人看过
-
监察机关实行行政监察的依据包括
103人看过
行政监察属于一种内部监督的方式,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更多>
-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采取哪些措施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5《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二)要求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对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
监察机关在行使监察职权时,应采取什么措施,应当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4《行政监察法》第十三条规定:“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本条规定是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监察职能,维护和严肃政纪的重要保证。监察机关的职责,是通过监察人员的行为来实施的,监察人员代表监察机关行使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监察人员合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国家强制国力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拒绝、阻碍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
哪些措施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30一、哪些措施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 1、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2、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
-
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职权有哪些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规定有: 1、监察机关可以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进行监察; 2、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3、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
行政监察法实施办法对监察机关有什么权限规定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5【行政监察法实施办法】 监察机关建议暂停执行职务的情形包括: (一)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被监察人员继续执行职务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被监察人员利用职权阻挠、干扰、破坏案件调查,或者威胁、利诱、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证人、办案人员的。 监察机关建议暂停执行职务,应当制作监察通知书,并送达有关机关。有关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执行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