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在庭审中还需要质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6:24:29 200 人看过

刑事辩护在庭审中需要质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仲裁中证据的质证

质证的顺序一般是: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进行质证;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进行质证;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事实或者诉讼请求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证。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举证、质证。对于案件的同一事实,除举证责任倒置外,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首先举证,然后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另一方当事人不能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对这一事实可以认定;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再转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继续举证。

质证的方法,根据证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实践中,如书证可以从制作主体、制作时间、制作内容、是否原件等方面进行质证;证人证言则可以从证人行为能力、是否了解案情,证言是否真实等方面提出质疑。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其主张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举不出相应证据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对该证据予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理由否定对方证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2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当前刑事庭审辩护存在哪些误区?
    (一)无罪辩护即是有效辩护一段时期以来,刑辩律师越来越追求和青睐“无罪辩护”,有的律师将其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作为炫耀的资本,也有律师事务所将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作为“金字招牌”。越来越多的被告人及其亲属也以是否能够让被告人“回家”判断辩护有效与否。调查发现无罪辩护最终可能会损害被告人的利益,一味主张无罪辩护可能错过了有罪辩护中有利于被告人的从轻、减轻辩护,给错案的形成创造了机会。有效的庭审辩护包括无罪辩护,更包括有罪辩护,辩护的多元化强调的是从无罪辩护拓展为有罪辩护,从实体辩护拓展为证据辩护、程序辩护等。一味强调无罪辩护,变相忽视甚至放弃了有罪辩护,不能形成有效庭审对抗,庭审作用虚化,错案易形成。(二)“死磕”才能有效辩护“死磕”已不是一个新概念,也有部分律师自称死磕派律师,死磕派律师的另一个更为“法治化”的称呼是“维权律师”,除了死磕派律师内部,在法律界甚至社会,对死磕派律师的争议从其诞生之日
    2023-06-03
    368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在刑事法庭辩护吗
    刑事法庭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一、强制辩护的法定情形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强制辩护”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一般而言,指定辩护是指被指控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无罪辩护后的量刑辩护影响减刑吗做无罪辩护的同时也可以作罪轻辩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后,是可以做量刑辩护的,法院
    2023-03-29
    55人看过
  • 刑事辩护,需要高素质的律师
    作为一名具有综合素质的实力的律师,需要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应变能力特别迅速,这些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显得尤为突出。在过去,我们的印象中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业务比较传统单一,无非是抢劫故意伤害之类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对刑事辩护律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需要精通刑事实体法,又需要熟悉证据法程序法金融证券票据会计税收期货等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争取被告人权益的最大化。一个刑事案件,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不是这样,非常复杂,就拿一般的贪污受贿案件来说,能不能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如何量刑?涉及的领域会很多很细很复杂,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和自由,来不得一点儿马虎,这样所以对刑事辩护律师的要求就会更高更严格,不能吃老本行,要密切注意国内司法改革的现状并及时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办案能力。另外在刑事辩护的旅途上,会有种种荆棘,特别是在审前程序中遇到了许多难以
    2023-06-11
    404人看过
  • 刑事辩护庭审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七)、宣判(八)、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刑事辩护的内容有哪些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
    2023-06-01
    214人看过
  • 刑事辩护庭审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七)、宣判(八)、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刑事辩护的内容有哪些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
    2023-04-17
    280人看过
  • 刑事辩护庭审中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一)、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二)、法庭调查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三)、举证质证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四)、法庭辩论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合议量刑(七)、宣判(八)、释法、法庭教育: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达到教育罪犯、节约行政成本(不上诉)刑事辩护的内容有哪些第一、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1)陈述权。当对被告
    2023-06-01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质证要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1
      首先,在言词证据的笔录中,一份笔录可能既有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内容,也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内容。对于这样的证据,律师就不能简单地予以承认或否认,律师应当通过质证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证据对被告人有利事实的证明作用。律师可以明确提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哪些证据内容证明了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这样的证明能够得到哪些证据的印证,从而证明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是确实存在的。 其次,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只要证据中存
    • 刑事辩护需要质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6
      刑事辩护在庭审中需要质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 公诉案件刑事庭审需要辩护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刑事案件一般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把辩护词提交给法官的,辩护词的写法是: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
    • 庭审中刑事辩护律师针对勘验,检查笔录怎么质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这是专业性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够说清楚、说明白。如果这里就能够说清楚,则律师七八年的学习,加上五六年的实践经验岂不是毫无作用。
    • 刑事辩护二审开庭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0
      不可以再上诉了。二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时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