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30年以上是否属于自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1 19:16:18 54 人看过

这并不属于私人领域范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限达到了30年以上并非意味着该土地就成为了私人所有物。实际上,土地使用权始终存在一定的期限限制。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各类土地用途,国家会将其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相应的使用年限。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只享有权限而非所有权。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农村以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均为农民集体所有。至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确定为直接使用土地的具备法人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体人员。当土地使用年限达到极限时,若仍需继续使用,则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进行续期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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