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的判刑问题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0:41:03 343 人看过

贪污金额在10万元以上,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贪污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应该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贪污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应判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况严重。从5000元到1万元,有悔改的表达,积极受贿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贪污金额在人民币5000以下,情节较重,有两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

新旧《刑法》对贪污犯罪处罚的规定

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而《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条将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犯贪污罪的该如何处罚?贪污罪如何界定
    一、犯贪污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
    2023-03-29
    496人看过
  • 如何判定贪污共犯的罪责?
    贪污共犯最低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贪污主犯和共犯的定罪的方式都是一样的,惩处方法在于其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损失来决定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中介人员可成为贪污共犯吗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中,国家工作人员隐匿国有财产实施贪污,需要中介组织人员在评估过程中作虚假验资、评估、提供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文件。那么,中介组织人员是否因而成为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贪污罪的共犯呢?我们认为,从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来看,似乎应当作出肯定的回答。但是,从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看,则应当作出否定的回答。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
    2023-07-01
    455人看过
  • 共同贪污犯罪的数额认定问题
    贪污犯罪的数额大小是衡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主要依据,也是对贪污罪处罚的主要根据,如何正确认定贪污数额关系到贪污罪与非罪以及量刑的轻重。尽管刑法第383条对贪污罪的处罚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对该条所用的个人贪污数额的理解存在很大的争议。在单独犯贪污罪的情况下,以个人贪污数额作为处罚的基础,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运用与单独的贪污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由于贪污罪的刑罚适用是以贪污数额为前提确定的,因此对共同贪污犯罪的犯罪人使用刑罚也必须以贪污数额为基本尺度。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贪污数额既有共同贪污的总数额,又有各共犯在贪污后分赃形成的个人所得数额,对各共犯应当根据什么数额定罪处罚。有人认为应以个人所得数额作为标准,有人认为应以共同贪污的总数额作为标准。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以个人分赃所得数额作为对各共同犯罪人处罚的依据。认为:以各共同犯罪人分赃所得数额作为量刑标准,符
    2023-06-11
    473人看过
  • 共同贪污犯罪的特殊形态问题
    共同犯罪的既遂,是指共同犯罪人实行的犯罪行为已经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既遂。共同犯罪的既遂是一个复杂的刑法理论问题,不同于单独犯罪既遂认定的单一性,认定共同犯罪既遂涉及到对不同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考查,因此要注重各个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相对独立性。所谓共同犯罪的认定原则,是指在认定共同犯罪完成状态时,专门针对共同犯罪形态而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准则,主要包括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辅助行为依附实行行为的原则、区别对待的原则:(1)所谓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是指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利用的关系,即使只是实施了一部分行为的共同犯罪人,也要对整个共同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全部结果承担责任,即部分行为、全体责任。(2)所谓辅助行为依附实行行为的原则,是从共犯从属性与独立性统一的角度出发,共犯从构成的具体犯罪罪名以及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取决于正犯所实施的特定犯
    2023-06-11
    451人看过
  • 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贪污罪的未遂如何判定
    一、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二、贪污罪的未遂如何判定所谓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一)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
    2023-04-28
    4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贪污罪数额扣除问题
    认定贪污罪数额扣除问题应当从以下方面考虑:1、用于公务开支或公益事业的部分是否要扣除;2、犯罪成本是否要扣除。一、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流程如下:1、准备申报,开始年度汇算申报;2、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3、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4、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本年度综合所得应退税额;5、确认结果后,提交申报;6、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一、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标准如下: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2、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3、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
    2023-03-19
    11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构成贪污罪如何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构成贪污罪如何判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
    2024-01-20
    485人看过
  • 刑法如何打击贪污犯罪
    刑事责任能力
    贪污的数额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定罪量刑应以地方标准为准。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贪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财物、埋藏财物,拒不返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所交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仍然非法占有。贪婪心理型诈骗形式是哪些贪婪心理型诈骗的典型诈骗形式,比如“免费刷Q币”这种网络诈骗形式。这种方式就是网络骗子运用社会工程学,利用人们贪婪的心理进行网络诈骗,结果网民不但没有获得Q币,反而连自己的QQ密码以及Q币也被人盗取了。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是什么1、虚构中奖网络诈骗。虚构中奖网络诈骗这类诈骗是网络中最为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2、冒充身份网络诈骗。这类诈骗通常是不法分子先通过技术手段盗取他人QQ号码、MSN帐
    2023-07-01
    373人看过
  •  缓刑罪犯工资的发放问题如何解决?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退休人员受到限制后,仍然可以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如果退休人员因犯罪嫌疑被通缉或未被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将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无罪,被通缉或拘留期间的基本养老金将补发。受到限制的退休人员,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或监狱外执行,仍然可以继续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过,这些养老金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退休人员因犯罪嫌疑被通缉,未被定罪期间,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无罪,被通缉或拘留期间的基本养老金补发。 缓 刑 期 间 退 休 人 员 工 资 如 何 发 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缓刑期间,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获得生活费,并且随着缓刑考验期限的推移,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应当逐步提高。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宣告缓刑的罪犯,依法实行劳动改造的,可以酌量发给生活费。然而,对于缓刑期间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
    2023-09-02
    149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判刑政策解读
    个人贪污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个人贪污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剥夺财产。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二是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三是降低党政机关效率;四是造成全社会信任危机。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
    2023-07-01
    334人看过
  • 贪污罪如何处罚贪污罪判几年
    一、犯贪污罪如何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2023-03-30
    213人看过
  • 浅谈刑法中贪污罪的若干问题
    摘要: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在1979年刑法中隶属于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而在1997年刑法中则单列为分则第九章贪污贿赂罪的核心内容。贪污罪位置的变更,标志着贪污罪在刑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且在我国目前的职务犯罪中也是发案率较高的犯罪,虽说刑法和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对该罪名作了明确的界定和解释,但是对贪污罪的认定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下面结合学过的知识与平时积累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关键词:贪污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公务、贪污罪既遂与未遂一、关于贪污罪的主体《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
    2023-06-03
    280人看过
  • 贪污罪怎么判刑如何认定贪污罪有那些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如果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一、贪污罪成立的要素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怎么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分如下:一、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
    2023-06-21
    201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问题研究
    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根据刑法第382条以及第93条之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具有二个基本特征: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国有的,或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上述国家(或国有)单位委托或派出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二个条件,才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虽然法律对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具体认定这几类贪污罪主
    2023-02-16
    2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量刑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1-12
      第一、刑法分则条款规定已经明文确定了以个人所得数额科处刑罚。 刑法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
    • 福州贪污罪中判刑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2
      贪污罪的判刑规定: 1、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并了解贪污罪要判几年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 如何解决贪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3
      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 贪污罪刑事判决上如何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03
      根据刑法贪污罪的认定: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