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中转委托怎样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0:31:24 477 人看过

在中国行政机关在接受上级机关委托执法后不得转委托,转委托无效,因为行政执法的委托不是普通的民事中的委托,被委托的是行政权力和职能,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无权将本不属于自己的职能再委托给别的机关。如果受委托的机关自行转委托,该转委托无效,接受该转委托的机关的行为,应当视为转委托组织的行为,同样的,由上级机关即原来的委托机关负责。中国法律中都有类似的相关规定。中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都规定了关于委托执法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2款、第3款规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所谓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从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体讲,称做复代理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委托合同无委托期限
    一、委托合同无委托期限(一)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二)出现委托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时,合同终止;(三)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二、合同可解除的情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委托合同的性质与解除的方式(一)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包括:双方达成一致意愿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委托人或者受
    2023-05-06
    330人看过
  • 被委托人转委托有哪些具体规定?
    有转委托是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
    2023-04-12
    289人看过
  • 转委托委托合同的责任是如何的
    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从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体讲,称做复代理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责任。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一、怎么做转委托要什么条件转委托的形成条件有:1.
    2023-03-11
    341人看过
  •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借方:××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市X×路X×号。贷方:XX信托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市XX路XX号。贷方受××委托,与借方就办理委托贷款事宜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一、贷款金额、利率及期限根据XX委托贷款的要求,贷方同意向借方提供人民币XXX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贷款利率为月息9.8‰。二、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于XXXX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贷方有权自挪用El起,按实际挪用额,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罚息XX%,直到追回被挪用的贷款为止。三、贷款的办理借方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交贷款申请书、委托人的批准书和还款计划书。四、贷款的管理借方应按季向贷方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每半年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贷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检查本项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有义务向贷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五、贷款的计息方法本项借款采取单利计
    2023-05-04
    356人看过
  • 委托合同委托人要预付委托费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范围】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第九百二十八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经过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有效吗没有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经权利人确认的有效生活中,没有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在各行各业中都有发生,常见的就有二手房买卖。但是没有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以及因此而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通常都是属于效力待定的
    2023-06-18
    444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中出现委托人死亡的,怎么办
    委托人死亡的,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破产及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发生,委托关系仍不消灭,有此约定的,当然依照其约定。例如,委托律师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团委托人死亡而停止代理诉讼。当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受了委托事务为止。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则受托人仍可以向委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请求报酬。例如委托人死亡,委托人的继承人有时因远在外国,一时不能赶回
    2023-04-26
    425人看过
  • 委托人有哪些权利在委托合同中?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1、选择受托人的权利;2、选择委托权限、委托方式;3、选择处理委托事务的权利;4、听取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5、要求受托人赔偿其过错的权利;6、承诺受托人辞职的权利;7、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8、终止委托合同的权利。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协议,而委托人约定支付报酬。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的权利可否继承委托人的合法权利一般能够被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等。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
    2023-07-13
    148人看过
  •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中
    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一、如何让公安机关做笔迹鉴定公安局笔笔迹鉴定需要的手续有:鉴定申请书、鉴定委托书、笔迹鉴定需要的检材。去市级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或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
    2023-03-23
    254人看过
  • 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是否有转让权
    一、委托开发合同委托人是否有转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合同未经委托人书面认可,不得擅自转让。然而,若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完全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变更的。同时,如果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明确了变更合同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也应遵循这些规定执行。此外,当一方当事人经对方许可后,有权将自身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同样地,如果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规定了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亦应遵守这些规定。关于委托合同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如下所述:(一)委托人的权利1.对于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应由研究开发人取得申请专利权。而当研究开发人成功获得专利权时,委托人则可无偿使用该项专利。2.若研究开发人决定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二)委托的义务1.作为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
    2024-07-28
    218人看过
  • 公证委托能转委托吗
    一、公证委托能转委托吗公证委托能转委托。二、公证委托转委托需要的材料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2023-03-04
    461人看过
  • 仲裁委委托鉴定合同
    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一、财产损失鉴定收费标准财产损失鉴证收费标准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
    2023-03-05
    208人看过
  • 委托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和转委托
    由于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的依赖关系,所以原则上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这才会满足委托人的信任。学界流传有法谚委托的权限,不得再委托。在法律上之所以要求委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主要是为了防止受托人有辜负委托人信任而损害其利益的情形。当然委托人同意转委托的,法律当然也无禁止的必要。此外,若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或者习惯的特别要求,或者受托人有不得已的事由,也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又称复委托,是指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将委托人委托部分或全部事务转由第三人处理,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直接发生委托合同关系的行为。其中由受托人负责选定第三人,在转委托关系中,该被委托的第三人叫次受托人。转委托的内容,得依原委托的内容。
    2023-06-09
    271人看过
  • 借款合同委托书规定
    借款合同经过公证后有何作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合同内容纠纷:通过对民间借款合同进行公证也可以极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维护我们权益。3、增加民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公证之后的借款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民间借款合同公证后的一个成果。一、委托书给哪里开只要授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委托办理的事项合法,并由委托人亲自在委托人处签名确认的,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首先,授权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摁手印方能形成有效的委托。这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伪造了一份委托书并以此来损毁了你的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推翻伪造的委托书,以此来维护权利;其次,委托书的内容如果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委托手续也是自然无效的;最后,公证的效果只是对材料的效力有一个保护
    2023-03-10
    449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管辖规定
    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委托合同是诺成、双务的合同。2.委托合同具有比较强的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前提。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一、授权委托人是法人吗授权委托人并不是法人,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二、行纪合同与
    2023-03-1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能否转委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法》第四百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 民法典规定转委托委托合同的责任是怎么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6
      转委托委托合同的责任是如何的 转委托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其中,接受转委托的人叫做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相应地,代理人选任复代理人,并向其转授代理权的权利称为复任权。从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体讲,称做复代理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委托合同》对已有效成立的转委托、委托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对于既已成立的转委托,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向次受托人请求其履行处理受托事务的义务,从而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一种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成为次受托人的连带责任人,次受托人得向其中的任一人为全部给付。次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受托人仅在其对次受托人的选择和指示有过失时,才对次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致委托人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存在以上过失,则对于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致委托人的损害,应由次受托人
    •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责任是什么,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1)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
    • 委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1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的责任怎么规定: 1)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