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破产程序申请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1:30:23 352 人看过

(一)破产和解由谁提出

我国《企业破产法》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进行决议。

(二)和解协议的成立

和解协议成立的方式是债务人以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的形式向债权人团体发出要约,债权人会议以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形式作出承诺。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符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条件时,即为达成和解协议。

(三)和解协议的生效

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方能生效。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程序公正。

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提交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协议内容和会议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如未发现违法情事,则予认可。如果发现违法情事(例如,同一顺序的债权未按比例减让或未按比例分配,未经权利人同意处分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担保权标的物),人民法院可责令债权人会议纠正,也可以裁定不予认可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认可和解协议,应当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四)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

生效的和解协议,具有如下法律效果。

1、破产程序中止。自和解协议生效时起,破产程序中止。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最重要的效果。

(1)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

(2)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企业也不得实施破产法所禁止的财产处分行为和个别清偿行为。

2、对债务人的拘束力。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必须认真实施重整计划;

(2)必须切实保护企业财产;

(3)必须严格履行和解协议的偿债条款;

(4)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清偿行为和财产处分行为。

3、对债权人拘束力。和解协议对债权人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1)必须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请求和接受清偿;

(2)不得超出和解协议的范围进行个别追索;

(3)不得违反集体受偿原则,在和解协议以外接受债务人的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程序如何才能终止
    一、企业破产程序如何才能终止具体的方法是,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可以凭借和解协议去法院进行认定,该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继续重整存在重大障碍。如果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或者行为显示其没有拯救可能,应当立即终止重整并转入破产清算,以避免因债务人财产的无谓消耗给债权人带来清偿利益的损失。所以,破产法第78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
    2023-06-06
    164人看过
  • 公司终止后必须走破产程序吗
    一、公司终止后必须走破产程序吗是要去及时的走破产程序的。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二、破产清算程序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
    2023-06-06
    208人看过
  • 破产程序启动后是否可以终止
    一、破产程序启动后是否可以终止破产没有终止的说法,破产申请之后就会交给清算小组进行了。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按照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
    2022-01-01
    236人看过
  • 破产申请书向哪个法院提起,申请破产的程序是什么
    破产申请书向债务人住所地法院提起。其具体的级别管辖则是根据设立登记时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级别,如果是在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则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破产的程序有由债务人或债权人进行申请破产,人民法院通知债务人后裁定是否受理等。一、破产申请书向哪个法院提起破产申请书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
    2022-07-04
    443人看过
  • 程序违法的破产终止合同有效吗
    即使合同被终止,只要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双方需要按照被终止的合同,继续履行后合同义务,比如保密义务等。一、公司倒闭了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看情况,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破产法》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二、公司申请破产,是不是债务就不用还了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还是需要将债务进行抵还的。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会按照公
    2023-06-29
    68人看过
  • 破产法规定重整程序终止的情形
    《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除了上述情形,《破产法》还规定了终止重整程序的其他情形,主要有: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也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且对于剩下的债权,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
    2023-06-09
    132人看过
  • 破产程序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一、破产程序企业如何申请破产破产程序企业如下申请破产:1.首先,公司应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财务资料,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等。2.其次,根据法院的要求,公司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说明和口头答辩,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破产原因、资产和负债的状况、未偿付欠款的债权人名单等。3.接着,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公司的所有财产,并组织清算公司的资产。此时,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都被剥夺了,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归破产管理人所有。4.最后,破产管理人会根据法院的判决向债务人进行清偿,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将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债权人支付清算款项。二、破产债务偿还的顺序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
    2023-06-09
    270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公告程序
    一、终结破产程序公告程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为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清算的结束。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
    2023-06-05
    266人看过
  • 破产清算提交破产申请程序
    一、破产清算提交破产申请程序(一)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据此规定,只要债权人证明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形的,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流程如下: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
    2023-06-06
    19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
    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篇一:xx保险有限公司:兹退还贵公司上述保险合同,并申请终止该保险合同中所有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请贵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相应金额予保险合同投保人。若另有其他附加金额也请一并退还。贵公司于收到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次日零时起,所负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投保人声明:本保险合同并无任何转让、抵押的事实;本人未有破产和涉及与本保险合同的诉讼、仲裁事项。注:一、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勿在空白申请书上签署。签署前,请慎重核对所填写的资料。二、签名须本人亲笔并与本公司存档的投保单或经本公司认可的签名相符。三、若投保人通讯地址已更改,请按新通讯地址正确填写,否则原通讯地址将被视为无更改或无错误。四、请将保险合同和有效证件复印件连同此申请书一并递交。五、银行账户必须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六、现金直接给付适用于支付金额小于1000元(含)的退费。七、支付金额大于1000元的退费以现
    2023-04-23
    119人看过
  • 专利无效申请程序终止的条件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况如下:1、申请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前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2、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3、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判通知书,不参加口头审判的,视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终止无效宣告程序;等等。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哪些1、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如下:(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
    2023-07-14
    387人看过
  • 终止妊娠批准书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1、申请。夫妻双方向乡(镇、街道)计生办提交书面申请书,领取《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个人申请表并填写。2、核实。由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和《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个人申请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3、初审。由乡(镇、街道)计生办对以下材料进行初审,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1)申请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已妊娠时间证明(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3)县级以上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指定的三人专家组集体诊断,共同出具医学诊断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4)《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个人申请表;(5)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4、审查批准。由乡(镇、街道)计生办统一将相关材料送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审查批准。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批准书。
    2023-05-29
    212人看过
  • 终止诉讼代理申请书
    终止诉讼代理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段XX,男,1951年8月7日生,汉族,工人,现住XXXXXXX,系受害人段XXX之父亲。联系电话:XXXXXX.申请人:李XXX,女,1951年10月18日生,汉族,农民,现住XXXXXX,系受害人XXX之母亲。请求事项:申请人段XX、李XX等人与刘XX、侯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依法申请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诉讼,待中止诉讼情形消失后恢复诉讼。事实与理由:在一审审理“段XX、李XX等人与刘XX、侯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对河南省陕县公安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河南省陕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徇私舞弊,河南省陕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经市、省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复查均予以维持,市、省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机会而未告知,应当组织听证而
    2023-06-13
    495人看过
  • 2024申请再审是否终止执行程序
    申请再审是否终止执行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申请再审的,法院是不会停止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再审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
    2024-04-14
    27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破产程序终结申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2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1)按照你注册资金金额支付
    • 申请破产后执行程序是否中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不合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执行程序尚未完结的,应当无条件中止。执行程序中止后,请求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受理即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 破产中止办理申请书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9
      根据《破产法》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中止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破产中止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中止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执行程序申请破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
      破产法中的执行程序是区别与一般的执行程序的,两者的区别很多,这些一般的法学教材中都会罗列,其中有一条就是:破产程序的进行,一般执行程序就会中止。这样的做法当然是为了保护更多债权人的利益,因为一般的执行只是针对个别的债权人。 对于你的疑惑,第二个“而在在民事执行中,一旦法院受理了被执行人的破产案件,应执行中止,执行申请人应同其他债权人一样在规定的期间内申报债权,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受偿,只有在破产申请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