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还没出院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1:42:08 383 人看过

一、医疗期满还没出院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期满未痊愈的,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疗期需要开病假条吗

凡是请病假,均享有提交病假条。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

三、医疗期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的规定:职工患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应当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来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第五十八条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照发原工资。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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