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诉什么情况下加重被告人刑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4:54:45 91 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上诉案件,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该规定的限制。

刑事案件上诉书

1.首部

包括标题、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2.犯罪事实和证据

公诉书要写明被告人的罪名、罪状、罪证以及认罪态度。

3.结论

包括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要写明检察院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分析、认定,反映检察院对被告人所犯罪行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意见。

4.附项

包括:被告人的住址或者羁押处所;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证人名单及其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鉴定人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随案移送案卷的册数、页数;随卷移送的赃物、证物。

申诉人:唐某某。

委托代理人:杜-凯律师,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申诉人因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渭刑某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渭刑终字第056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0)渭刑某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渭刑终字第056号刑事裁定书。

2、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认定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害受害人张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和张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张某某,故意杀人之说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某、张某某在被羁押期间,被公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供情况具体确定,该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应予排除。

三、张某某涉嫌犯罪时不满18周岁,提起公诉审判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判时刚刚过了18岁生日3天,审判时无法定代理人和指定辩护人在场,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无罪。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唐某某

20xx年x月x日

(一)、首部

1、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诉的,申诉人仍列当事人,另起一段写明代为申诉人的基本清况,并注明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二)、请求事项

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

(三)、事实与理由

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事由,所以,一定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制作。首先,概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即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裁判的理由和法律根据以及裁判的结果。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申诉案件重新审判的有关规定,对原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错误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申诉理以求实现请求事项。

(四)、尾部

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x人民法院”或“xxx人民检察院”。附项写明“附:原审刑事判决(或裁定)x份”。最后,由申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刑事申诉书范文

刑事申诉书

申诉人李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出生地xx省xx县,初中文化,无业,住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

申诉人李xx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无罪。

事实与理由

xx省xx县人民法院于xxxx年9月13日以(x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本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原告人医疗费等5000元。本人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起上诉,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xx)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诉人于xxxx年3月5日刑满释放。申诉人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定罪证据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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