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有什么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5 21:43:23 215 人看过

一、财产保全有什么作用

财产保全的作用包括债的保全,主要运用与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债的保全属于法律制度。如果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如果在案件过程中,您发现债务人正在试图转移、藏匿财产,存心赖帐。这很可能造成您最后嬴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这时您最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予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二、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诉前财产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予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如果需要办理财产保全,我们需要注意提交完整有效的身份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件、个人的户口本等等证明材料。我们每个要按照我国的规章制度办事情,如果这样我们办事的效率就会提高很多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房产官司中财产保全的作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023-04-27
    113人看过
  • 财产保全是名下所有财产吗,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是名下所有财产吗申请财产保全后,并不是保全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财产,而是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
    2024-01-10
    419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担保
    为何要做财产保全担保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法院在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申请保全财产等值的经济担保,保证对财产保全不当的损失进行赔偿。财产保全担保是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保证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
    2023-06-14
    343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2024-01-06
    198人看过
  • 财产保全费用计算,财产保全费用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申请财产保全除了需要提供担保以外,还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效力是会自动消失的,所以申请人要在财产保全有效的时间内抓紧时间进行诉讼,避免因为财产保全失效而导致利益受损。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法律指导。财产保全费用计算标准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2023-08-16
    43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用作财产保全申请担保吗
    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如未及时备案可以补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提报。根据2006年《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
    2023-05-04
    409人看过
  • 诉讼保全能保全什么财产
    诉讼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谓“限于请求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内,标的物的价款超过请求权或者请求权的价款的,不应当包括在内,两者的数量应该大致相等。受请求范围的限制,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诉讼人提出的特定财产保全申请,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也可以是案件标的物。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范围或者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应当与造成损失的范围相一致。财产保全的类型根据时间标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内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
    2023-05-31
    445人看过
  • 用房产证做财产保全以后有什么影响
    1、房产被保全之后,一般来说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只是在法院诉讼的过程中,会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而涉及到的有可能是房产,只是暂时被冻结交易,而这样的房子其实就不能够在市场上再次交易或者进行贷款的活动。2、对于房产者来说,房子会被查封,门上面会被贴了封条,这样的房子就不能够继续居住了。如果擅自撕封条,就是违法的行为。还有一种就是房产被保全也被查封了,但是在房管局被限制买卖,不能够抵押,但是没有在房子门口贴上封条,这种房子是可以继续居住的。用房产证做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额度?房产证抵押贷款额度取决于对房产证价值的评估,低于房产证市场价格。一般来说,房产证评估价值受到房产证的使用时间、房产证市值、地段、房产类型以及变现能力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而房产证抵押贷款成数是不超过房产证评估价值的70%。不过根据房产类型的不同,高贷款成数也是有影响的。如个人商品住宅抵押贷款成数高,为70%。而写字楼、商铺的抵押
    2023-07-31
    372人看过
  • 财产保全在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作用是什么
    首先,申请人可以找到自己的亲友,亲友可以自愿用自己的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其次,他或她可以与专业担保公司合作,在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后,担保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与普通民事纠纷相比,建筑合同纠纷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实践中,我国建筑工程体系运行十分混乱,非法承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比比皆是。我国制定了最严格的建筑工程法律制度,但执行力最差。违法现象屡见不鲜,非常普遍。在我处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我没有看到严格按照中国建设工程法律制度执行的项目。二是对法官和律师的专业要求很高。由于建筑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除了涉及大量的建筑法律法规外,还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建筑问题。法官和律师对建筑公司的运作不熟悉,对建筑业不熟悉,没有处理过大量建筑合同纠纷,不能准确发现根本问题。第三,证据很多。由于是施工合同纠纷,证据往往无法回避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日志、施工日志
    2023-05-07
    317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保全财产适用诉讼保全吗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为该案件应当是给付之诉,要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等,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诉前保全是否就能立案成功诉前财产保全,无需立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提供下列资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
    2023-03-29
    224人看过
  • 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保全的条件是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而合同保全的措施代位权或撤销权;财产保全,是程序法中制度,合同的保全,只是实体法中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024-05-17
    329人看过
  • 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的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和普通的民事纠纷相比,具有如下的一些特点:第一,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实践中,我国的建筑工程制度运行是非常混乱的,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现象比比皆是。我国制定了最为严格的建筑工程法律制度,但是却有着最差的执行力度,违法现象司空见惯,极为普遍。在我办理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中,我还未见过严格按照我国的建筑工程法律制度执行的工程。第二,对于法官和律师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因为建筑工程纠纷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除了大量的建筑法律、法规之外,还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建筑工程施工问题。不熟悉建筑公司运行,不熟悉建筑施工,没有办理过大量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官和律师是无法精确找到根本问题的。第三,证据繁多。因为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证据往往避免不了招投标文书、施工合同、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索赔和签证函、会议纪要等等。第四,标的额相对比较大,这点无需我再作阐述。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有上述特点,
    2023-06-08
    269人看过
  • 烂尾楼财产保全怎么操作
    一、烂尾楼财产保全怎么操作以下为我们推荐的保全财产的操作指南:首先,您需要按照程序进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工作:此项申请必须在您作为利害关系人在提出正式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交。一旦人民法院接收到您的申请并且做出了裁定保全的决定,那么请注意,您需要在30天内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解除裁定保全。其次,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财产线索:关于诉讼财产保全,您既可以选择在正式起诉的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之后再行申请。再次,您可能会面临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其请求将被驳回。然后,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您需要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将持续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将会及时地做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例如,如果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不再需要继续保全;或者被申请人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又或者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天内未
    2024-04-05
    212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财产保全,与国内财产保全有哪些区别
    一、什么是涉外财产保全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他方当事人有关财产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二、涉外财产保全与国内财产保全涉外财产保全较之国内财产保全,有许多不同的特点:1、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的主体不同。国内财产保全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亦可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涉外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期限不同。国内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对保全财产监督机制不同。国内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不需要第三者监督;涉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应交由有关单位监督。根据最新民诉法,涉外与国内财产保全已无区别。三、涉外财产保全的解除涉外财产保全多见于海事案
    2024-04-04
    18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财产保全协议有什么作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0
      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如下: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什么叫财产保全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适用条件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紧急情况下提起;2、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3、以后提起的诉讼必须是付款诉讼;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诉讼中需要对有争议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提起诉讼;2、未来生效判决因主观或客观因素无法执行或难
    • 保全财产为什么用担保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由于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有可能影响被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导致一定的损失,为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申请有误的,申请人应对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劳动争议财产保全用什么担保有用?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劳动争议向法院起诉,追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赔偿的,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
    • 扩展资料:财产保全担保的作用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7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或者案外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或者担保人应当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因为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可能会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防止诉讼权利滥用,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