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合同抗辩权的知识中什么是行使抗辩权?
行使抗辩权包括: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指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行使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义务前,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如甲乙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某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现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至。
(二)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二、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有哪些
(一)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怎么行使不安抗辩权
418人看过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
437人看过
-
合同先履行抗辩权能否使用抗辩权
122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一方违约如何行使抗辩权?
75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抗辩权中的业主抗辩权是什么?
188人看过
-
抗辩权在合同中的行使方法
395人看过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债权债务关系的必须是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更多>
-
合同抗辩权中的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因同一双务合同相互负债,且两债之间存在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债务已经到期。如果履行期未到期,首先履行者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不能停止履行。 适用于不安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 (3)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下降,存在不能支付的现实危险。
-
抗辩权的使用:如何行使行使抗辩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1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以法定理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
-
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的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我国法律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商务合同中,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