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范围和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21:02:04 418 人看过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另外,刑事和解要求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一、合同诈骗罪可以和解了吗

合同诈骗罪不可以和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立案标准,合同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依法应当追诉的案件,当事人不能通过达成和解的方式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且构成犯罪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和解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不能和解,而合同诈骗罪显然不在刑诉法规定的和解案件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除外。合同诈骗罪是故意犯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所以,合同诈骗罪不能和解。

二、保险诈骗能和解吗?

行为人的保险诈骗如果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则可以和解。刑事和解适用范围:

(一)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解析
    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非主要责任的伤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标准:1.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非主要责任的伤害;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认定范围
    2023-08-27
    307人看过
  • 合同成立条件和范围具体有哪些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存在口头合同是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
    2023-06-20
    39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缓刑条件的适用范围和要求
    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处。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拘役缓刑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
    2023-07-02
    244人看过
  • 再保险人代位权的条件和范围有哪些
    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无疑应当具备一般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四个基本条件:(1)被保险人对第三人须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3)保险代位权范围以保险补偿金额为限;(4)损害赔偿的标的须一致。但由于再保险合同的本身的特点,使得再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也就具有特殊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再保险人代位权的条件再保险承担的风险为原保险人对于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再保险人仅以原保险人的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发生为保险事故。所以当发生原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责任时,再保险人应当对原保险人为给付。再保险人的保险给付义务不以原保险人对原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实际履行保险给付或者赔偿义务为要件。再保险人填补原保险人之数额,依原保险人依照原保险合同被确定应当对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的给付额为准。只有向原保险人为给付后,再保险人才有可能享有代位求偿权。但再保险人为给付
    2023-04-21
    392人看过
  • 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及条件
    在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制度,必须严格限定案件范围。刑事和解案件适用范围过宽或者过窄都不利于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正常发展。在当前缺乏统一规范的情况下,应当充分考虑审查批捕的条件,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以及操作的可行性等因素,对刑事和解案件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作出限制。(一)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下列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老年人犯罪案件;3.过失犯罪案件(职务犯罪除外);4.因邻里、亲属、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案件;5.检察机关认为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有故意犯罪前科的犯罪嫌疑人、累犯、惯犯、有组织犯罪的主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不适用在审查批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制度。(二)在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的刑事案件还应当具备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认罪并悔过,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3-02-23
    243人看过
  • 采取刑事和解的条件是什么,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有哪些
    采取刑事和解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系自然人,并处于有效控制之中;2、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属实质一罪,并有明确的被害人;3、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4、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5、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适用刑事和解的范围:1、故意毁坏财物案、破坏生产经营案和轻伤害案;2、妨害通讯自由案;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4、因合法债务、经济纠纷非法拘禁他人,没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5、交通肇事案;6、因生活无着而初次盗窃、诈骗的案件;7、初犯、偶犯、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以及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纠纷引发的,属于自诉范围的案件。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情形:1、行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缓刑、劳动教养和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故意犯罪的;2、行为人多次犯罪的;3、因寻衅滋事
    2023-12-10
    248人看过
  •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有何不同?
    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指分别在看守所拘役四个月、再由监狱执行有期徒刑处罚六个月。不管是哪种处罚先执行都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都按照流程进行,且执行外一个处罚之后,需要移交给另一个机关执行其他刑罚。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不同拘役与有期徒刑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有期徒刑适用罪行较重和罪行较轻的的犯罪分子;拘役适用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有期徒刑执行场所是监狱,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期限。有期徒刑期限长;拘役期限短。4、待遇。有劳动能力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都应参加无偿劳动;参加劳动的拘役犯罪分子可以酌量发给报酬。5、法律后果。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拘役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构成累犯。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023-07-05
    463人看过
  • 死刑适用的范围和限制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出来,在死刑复核程序上,死刑处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执行制度上,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我国死刑适用条件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2、死刑案件判决后,必须经过复核程序核准。《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
    2023-07-21
    424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主体有哪些,刑事和解主体有哪些人
    刑事和解的主体有哪些刑事和解主体有哪些人(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是各国法律都予以遵循的一个原则。作为世界法律通行的原则,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就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予以优先保护,即“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而1990年联合国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再一次指出:“我们在此庄严承诺,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并强调“提高儿童福利必须是非常高度的优先。”因此对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乃是非常有必要。(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刑事犯罪,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
    2024-04-06
    328人看过
  • 隐私权包括的范围和范围有哪些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客体是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个体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个人隐私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简单来说,只有那些被法律所保护的个人隐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隐私,才能真正构成隐私权的客体在表现形式上看,隐私主要包括三大类,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一、物业拍照发群违规吗物业拍照发群违规。因为没有经过他人允许,物业就私自拍照发群里,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物业需要进入业主家拍照,应当得到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二、偷偷监控犯罪会被判刑吗违法,一般情
    2023-02-22
    457人看过
  • 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和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二、刑事案件中和解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刑事案件已经和解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
    2023-04-20
    74人看过
  • 办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利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请,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及时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
    2023-06-01
    69人看过
  • 刑事和解需要实现哪些条件
    一、刑事和解需要实现哪些条件刑事和解需要实现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以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以及案件属于依法可以进行和解的案件。二、刑事案件和解的操作方式刑事和解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应当为其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三、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要怎样写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书写内容如下:1.双方基本信息;2.协议内容:案件事实、自愿和解、悔罪表有见证人的,须有见证人签字,并特别注
    2023-08-27
    381人看过
  • 2023刑事和解的范围和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和解的范围和程序的规定是什么范围(一)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是各国法律都予以遵循的一个原则。作为世界法律通行的原则,早在1989年,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就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予以优先保护,即“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而1990年联合国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再一次指出:“我们在此庄严承诺,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并强调“提高儿童福利必须是非常高度的优先。”因此对未成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乃是非常有必要。(二)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适用刑事和解对于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刑事犯罪,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十七条就已经规定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2023-04-19
    5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将刑事和解的案件分为哪些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6
      刑事和解的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 和解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6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包括: 1、因民间纠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犯罪分子不适用于累犯的刑事和解。
    • 刑事赔偿的条件和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
    • 刑事诉讼要求立案有哪些范围和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7
      立案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有犯罪事实即已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违反刑法,构成犯罪。这类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猜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罚。如果其行为只构成犯罪,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应立案。三、属于自己管辖如上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必须管辖,无论是失职;不应当管辖
    • 减刑的条件和限度范围,哪些可以减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