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情形下的股权转让协议必然无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8:11:23 404 人看过

并不是必然无效,要看被代理人是否知情和是否追认其无权代理的行为。

《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民间股权转让法律无效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法律承担: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4、公司据此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一、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怎样处理一般来说,有欺诈行为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经济合同无效后会怎样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
    2023-03-26
    100人看过
  • 股权转让非本人签名转让协议无效
    2004年4月19日,王女士出资20万元与张某等人开办洛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2008年11月27日,王女士发现自己的20万元股份变更到了李某的名下,但王女士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变更股份手续,于是,王女士将矿业有限公司和李某告上了法庭。但被告矿业有限公司则辩称原告王女士在公司只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其要求确认在公司的20万元股权,属无理要求;2004年10月13日,张某收取李某20万元现金交公司账上,将原告空股股东名字取消,吸收姜汉卫为新股东,制造了股东转让协议和收款证明。法院审理后认为,2004年8月26日,洛阳某矿业有限公司给王女士出具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是真实的。同年10月13日,王女士与李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均不是王女士和李某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上亲笔签名,该协议无效,原告王女士要求确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矿业公司辩称的王女士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的辩论意见,但其没
    2023-06-05
    257人看过
  • 无权代理转让股权的效力怎样认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律师补充: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擅自转让夫妻股权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1)股权转让行为经配偶追认的,并且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一般发生法律效力。(2)股权转让行为未经配偶追认,并且办理转让登记,属于善意取得的,股权转让行为有效。(3)股权转让未经配偶追认,虽然办理转让登记,但属于恶意了取得的,配偶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行为同,股权转让无效。(4)股权转让未经配偶追认,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无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2023-05-06
    170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哪些情形下债权转让无效?
    一、债权转让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二、哪些情形下债权转让无效1、债权转让无效的三种情形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2、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
    2023-04-13
    64人看过
  •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常见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的;2、侵害其他股东有效认购权的;3、转让程序、形式、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转让股权的;5、其他无效情形。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2023-07-27
    205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变更协议无效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2、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3、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
    2023-06-27
    36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非本人签字可定为无权代理
    1998年,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李女士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原告以价值12万元的小汽车一辆作为公司的出资额,但原告未将该车过户至公司名下。2001年5月,刘某以张先生的名义与被告李女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经股东会表决同意,将原告的股权转让到李女士名下,刘某代替原告张先生在股东会议决议上签字。后公司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2002年12月,原告张先生查询了工商档案,便知晓了股权变更事宜。2007年年初,原告张先生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股权变更协议无效。法院认为,刘某以原告张先生的名义与被告李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因无证据证明刘某事前取得原告的授权,故刘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但原告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4年后,才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已经明显超过法律规定2年的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3-04-21
    47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受让人无效的解除协议有哪些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1、协议意思表示虚假;2、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3、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23-07-25
    492人看过
  • 已质押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为什么?
    已设立质押的股权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处置等级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认为股权在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已设立质押,因此协议无效。股权质押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我国民法典、公司法均未规定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工商登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手段,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属于公示性登记,是对于股权转让效力的进一步扩展和延伸,使其产生对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效力,但并非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否的法定要件。换言之:(1)就公司内部关
    2023-04-11
    235人看过
  • 探讨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时的法律处理方式
    司法实践中,股权转让协议被判撤销或无效的,往往要求公司请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而非登记机关可以直接予以撤销原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被判撤销或无效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而非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如此前未发生股权交付(变动)的法律效力或者虽然发生股权交付(变动)的法律效力但公司未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备置股东名册且公司章程中股东名称及股东出资比例记载事项亦未发生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新的股权变动手续,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转让方即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前已经发生股权交付(变动)的法律效力且已办理相关记载事项变更的,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公司应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文件直接办理注销受让方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转让方股东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章程等,如不及时办理变更或者拒绝办理的,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应该对转让方由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股权转让非本
    2023-07-18
    258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无效的原因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股东内
    2023-04-04
    47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公司债务的清偿2008年9月1日,被告A公司向原告张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人民币15万元,约定月底归还。被告A公司原股东为钱某和王某,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二人于2008年9月15日与赵某、孙某、李某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一份。协议约定:钱某和王某将A公司全部股权折价100万元转让,其中孙某、赵某各支付40万
    2023-07-06
    44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和股权转让生效是相同的吗
    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否意味着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
    2023-03-02
    210人看过
  • 其他股东无异议,股权转让有效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股权转让纠纷偿还股权款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聂春耕夫妇偿还转让股权款及利息7756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5日,原股东卢xx与新股东徐xx、万xx、卢xx签订一份东村小井扩股协议,原告共向该小井投资160万元。2005年11月20日原告万xx与被告聂春耕双方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以其持有高安市田南镇东村小井160万元股权作价150万元全部转让给被告聂春耕,当场被告付给原告80万元,尚欠原告70万元立有欠条,并书面承诺用自己的一套住宅房作抵押,被告经营了半年,后因被告未按协议还款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股权转让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被告当场付给原告股权转让款项80万元,被告在接手后经营了半年,在此期间,其他股东既未提出优先购买权,又未反对被告接收股权转让,为此他们的股权转让合法有效;同时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
    2023-06-09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股份转让协议怎样会无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人数:《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要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导致股东超出200人的,应当由证监会申请核准。 2、主体资格:股权受让方不得存在如法律禁止参与经营活动等禁止性情形; 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 3、程
    • 股权转让借款合同与转让协议无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这种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而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法院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窢郸促肝讵菲存十担姜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
    • 协议离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是否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
      反悔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是无效的
    • 无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怎样取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2、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3、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