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员身份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4:02:41 466 人看过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

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1、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2、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3、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是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是指对一个人是否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认定。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如下:

1、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

2、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3、是否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文章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一、我想知道买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什么买农村宅基地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买卖双方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买卖行为有没有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3、受让方是否有其它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4-05
    62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什么权利
    成员权益是农民集体专门享有的权益,也只限在区集体内分享权益,只有享有本集体的成员资格才享受本集体的成员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三)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四)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查阅、复制本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六)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优先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的权利;(七)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八)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补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是生存权,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认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民自治权,不得突破法律规范的规定剥夺或变相剥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5-06
    92人看过
  • 有了资格才能拿补偿!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何认定?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过程中,曾经尝试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作出规定。但是,最高法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不宜通过司法解释对此类重大事项进行规定。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或者相关规定。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尚未作出立法解释,所以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在2018年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仍然给这一难题留下了一个待解的问号,而不是一个确定性、可操作的答案。然而“资格”及其所影响的权利义务对农民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影响无疑是极为巨大的,有资格有权利,无资格无权利。而在改革试点领域,同样是有“资格权”的宅基地使用权才会有
    2023-05-22
    322人看过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取得条件
    我们可以对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条件试作如下界定: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条件:1、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设而取得。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创设农业合作社的入社成员,当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直至今日。并包括当时入社成员的户内全体人员,而不论其是否拥有土地所有权等生产资料入社。2、因出生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子女,自出生后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实践中的习惯作法是出生子女成员资格一般采用随母原则,即为母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因婚姻或收养关系迁入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嫁入、入赘、收养而迁入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后,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此迁入一般应当登记入户,如果虽未登记入户,但已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已成为新的家庭成员应认为取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于收养关系,宜以构成事实收养关系从宽掌握。4、因法律或政策
    2023-06-07
    388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定义?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或丧失原则改革开放以来的人口流动中,以外出务工为主的农村人口流动成为最大群体,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明确一定时段内该组织内的成员信息。单纯以户籍为定论,无法明确长期定居生活在该组织范围内的成员资格;以承包地为定论,更会导致新进或迁出人口后未及时变更承包地导致承包地与人口无相一致;以实际生活居住为定论,无法准确定性登记户籍而常年外出成员的主体地位,更无法准确掌握实际生活居住成员的准确信息。依据现行法律规范以及服务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的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该采用以户籍为主、实际生活居住为辅的认定标准,实际认定中采取政府、农
    2023-07-05
    359人看过
  • 农村经济股权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对农村经济组织拥有权益的证明文件。
    简单来说,农村集体股权证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拥有的农村集体股权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用以证明农民所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农村集体股权证的作用主要有三点,一是能用于参与集体决策,二是能能参与收益分配,三是能进行抵押融资。农村发的股权证用处是什么农村发的股权证用处具体如下:(1)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空间,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2)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3)持有农村股权证的股东,可按时分红保障生活。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2、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中华人民共
    2023-07-15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等集体所有财产为纽带,承担土地承包、资源开发、资本积累、资产增值等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基层经济组织,依法代表集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享有独立经济活动自主权。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 更多>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目前我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当中也没有,在司法实践中按照这样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常住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时,如何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其他社会保障之前,一般不宜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 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认定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一是死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因此,从死亡时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丧失。 二是已经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根据成员资格取得的唯一性原则,自取得其他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哪些人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哪些人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哪些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理由,剥夺和非法限制成员的土地承包权。
    • 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1
      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生活在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或曾经有户籍关系。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 如果满足条件,那么应当不丧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