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是否启动了审判监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50:49 154 人看过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上诉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上诉,请求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上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中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的,(三)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理案件时,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文章
  • 在刑事案件中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上诉)的方式有哪些
    第二百五十四条刑事上诉和再审程序的决定方式,由《刑事上诉和再审法》规定。这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经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效应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二)命令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方式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错误,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它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监督的一种方式。(三)审判决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有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需要重新审理的,直接组成合议庭,取得审判档案和材料原件,进行审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2023-05-07
    343人看过
  • 启动审判监督的材料来源,以及应重新审理哪些上诉案件
    启动审判监督的材料来源,其中上诉案件应重新审理。启动审判监督的材料来源(一)当事人的上诉等(二)人民来信来访。这里所说的信访,既不同于广义上的人民群众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也不同于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关于非诉讼问题的信访,如反映司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揭露和举报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法律咨询等。虽然有些涉及诉讼,但大多涉及尚未提交或正在审理的案件。这里所说的信访,是指人民群众对有效判决的意见和反应。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口头反映意见,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在报刊上反映情况,提请司法机关复核更正。信访不仅是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也是人民群众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判工作的重要途径。然而,这种涉及生效判决的反思不同于当事人的上诉。要重视和检查群众来信来访,但不能把群众来信来访与投诉混为一谈,更不能把投诉当作普通的群众来信来访来处理。(三)司法机关审查案件中发现的错误。为保证办案质
    2023-05-07
    403人看过
  • 发现错案后如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决定,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再审。具体来说,有三个条件:1。只有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做出有效的判决和裁定,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例如,如果案件经过二审,一审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即使一审法院发现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一审法院也只能将发现的错误报告二审法院。是否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由二审法院决定。原讼法庭没有这项权力。如果是一审案件,且一审在没有二审法院判决和裁定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法院院长和生效判决的司法委员会的分工如下。如果判决确实错误,庭长应首先作出裁定,如果庭长认为判决确实错误,应提交司法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应根据庭长的意见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实存在错误,是
    2023-05-07
    90人看过
  • 哪些受试者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哪些主体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如果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起诉讼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的,可以再审。(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2023-05-07
    421人看过
  • 2024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
    法院院长启动审判监督有什么流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的,可以交审判委员会处理,进行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中华人民
    2024-04-18
    18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三种渠道有哪些
    1.出席法庭。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活动,因而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之一。2.庭外调查。受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包括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和被告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询问证人。3.列席审判委员会。审查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2024-05-09
    466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哪些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关法律规定二、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是什么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
    2022-07-03
    214人看过
  • 审判监督抗诉能否发回重审
    一、审判监督抗诉能否发回重审在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条件与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基本上相同,但应当比照第二审抗诉程序案件的标准
    2023-06-11
    225人看过
  • 我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和主体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与二审程序抗诉的区别根据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具体程序和存在的问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提请审判委员会处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再审。
    2023-05-07
    67人看过
  • 申诉就是审判监督吗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是属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申诉应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23-06-14
    449人看过
  • 审判监督人能否撤回诉讼
    1、审判监督人能撤回诉讼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决定再审,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规定,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再审案件的原告可以变更或者放弃部分或者全部诉讼请求。撤回申请仅限于原审原告依法行使法定诉权。只要原告在原审中提出的回避申请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当然应当予以允许。法院允许原审原告撤回诉讼,原审判决也视为撤回。如果原审判决确有错误,也起到了纠错的作用。否则,原审原告将被强制剥夺诉权。此外,从实践角度来看,此类案件撤回起诉后,社会效果良好,当事人一般不纠缠诉讼,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撤回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但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开始就不可能撤回。审判监督结束后,当事人希望撤回诉讼,但不知道具体做法和要求。他们应该到Lbaonli
    2023-05-07
    419人看过
  • 有了刑监案号,高院是否会启动再审?
    高院立案了有了刑监案号还会启动再审。因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级法院把下级法院尚未判决或已经判决的案件提来自行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恶意欠薪罪如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恶意欠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且数额较大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
    2023-07-07
    286人看过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启动以及申请期限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由当事人向原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或者由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委员会、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依照职权作出。民事审判监督的申请期限为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或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6个月。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照职权依法作出。1.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院长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额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替身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如果是自己申请再审的,必须向原级法院或者上一
    2023-07-09
    365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能再抗诉。依据刑事法的规定,审判监督后,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可以再提出抗诉,如果审判监督是抗诉的,只能进行一次抗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二、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审判监督程序不一定是重审。大家,申请重审是审判监督程度的方式之一,除了重新审理外,审判监督的程序包括申诉、再审、抗诉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2022-06-16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 更多>

    • 审判监督程序怎么建立和启动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7
      审判监督程序如何程序可以参考以下内容: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决定本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事实或适用法律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委讨论决定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复审。具体来说,1、只有作出有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出审判监督手续。2、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实有错误是先由
    •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的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7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也被称为启动再审的主体,在我国只有两家:法院或者检察院。 1.与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同级别的检察院没有再审抗诉权,最高检除外,最高检可以对最高法作出的生效裁判提起再审抗诉。 2.二审抗诉是向上一级法院抗诉,再审抗诉是向同级法院抗诉。 3.能启动再审的最低级别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生效裁判的法院的下级法院没有启动再审的权利。 4.能启动再审的最低级别的检察院为作出生效裁判的
    • 主体级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三种渠道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2
      1.出席法庭。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活动,因而对法庭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是刑事审判监督的重点之一。 2.庭外调查。受理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包括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和被告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询问证人。 3.列席审判委员会。审查判决、裁定。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启动审判监督步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3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如法院应当将其
    • 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后当事人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可以申请再审程序。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