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侦查方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32:18 51 人看过

对侦查期间发现漏罪的,应当由哪个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原侦查机关继续就漏罪进行侦查。

一、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

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是刑事案件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因此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就会将刑事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再次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二、一般查案要多久

侦查期间一般是7个月左右。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在7个月左右。如果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时,需要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侦查期满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

三、法庭中能否补充调查

法院可以补充调查。审查起诉中补充侦查的情形:

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罪行。

补充侦查有两种类型: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

在审查起诉中返回补充侦查的时间和次数:

1、应当在1补充侦查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2、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起诉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侦查机关有哪些侦查活动
    我国的侦查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和监狱侦查部门以及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国家赋予的侦查权,并对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专门机关。侦查机关作为侦查活动的主体,在打击犯罪活动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发生后,往往都是侦查机关首先介入其中,并开展侦查工作。因此,国家设立侦查机关并通过其活动可以及时预防、制止、揭露、证实犯罪,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
    2023-03-11
    256人看过
  • 盗窃案件有哪些侦查方法
    公安机关对盗窃案件进行侦查的方法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技术侦察措施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第一百二十五条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2023-06-13
    314人看过
  • 偷税漏税由哪个部门侦查
    偷税漏税是由税务部门进行教育责令修改并罚款。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一、偷税漏税至少数量100万判几年偷税漏税100万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及相关细节才能综合确定具体量刑幅度。量刑大致在十年左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等。二、茶叶原料偷税漏税怎么处罚茶叶原料偷税漏税的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偷税10万要
    2023-03-29
    328人看过
  • 投诉顶楼漏雨的方式有哪些?
    顶楼漏雨可向城市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顶层屋面位于房屋建筑的公共部位,如有损坏,应由房屋建筑施工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维修,即在防水保修期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责成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申请使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防水保修期不得少于五年。环境噪音找什么部门投诉1、管理施工噪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施工)。这种噪声属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2、社会噪声。(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此类直接拨打110,找公安局。3、商业噪音。(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此类可以拨打当地城管电话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
    2023-07-07
    199人看过
  • 视频侦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视频侦查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实时监控、查阅视频、录像处理等,具体情况下对于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在同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缉捕罪犯所依法采取的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在侦破各种预渫案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其他复杂的重大案件时,还可采用其他专门的调查和控制措施。一、《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
    2023-03-01
    245人看过
  • 经济犯罪有哪些侦查措施
    一般侦查措施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但需注意的是审讯时应注意严禁刑讯逼供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三)现场勘查。在经济犯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查明案件事实、搜集犯罪证据、发现犯罪线索,侦查人员依法运用一定的策略和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查、搜查。(四)摸底排查。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有作案条件的个人逐个进行调查,以便从中发现线索,确定犯罪嫌疑对象的侦查措施。(五)控制销赃。在侦查工作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
    2023-08-18
    176人看过
  •  经侦部门的抓捕方式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公安机关执行经济侦查任务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在立案侦查后,需要决定抓人的时间,但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在考虑具体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执行经济侦查任务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 疑 问 】 案 件 立 案 侦 查 后 , 如 何 抓 犯 罪 嫌 疑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抓犯罪嫌疑人。首先,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要求其到案接受讯问。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在案发地,也可以派
    2023-09-02
    264人看过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有哪些侦查措施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
    2023-06-03
    68人看过
  •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时间的计算方式有哪些?重新计算侦查期限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七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那么,如何正确计算延长侦查羁押案件的期限呢?目前关于延押案件期限计算,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对期限作了进一步明确:“以月计算的期限,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
    2023-05-06
    344人看过
  • 计算机网络犯罪侦查有哪些
    一、什么是计算机网络犯罪所谓计算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既包括行为人运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行为人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在网络内外交互实施的犯罪,还包括行为人借助于其居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即网站ISP、分为网络接入提供商IAP和网络信息提供商ICP)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系统实施的犯罪。通过其他途径对网络实施的犯罪,如盗窃联网计算机这种犯罪不在其列,不能把与网络有关的犯罪行为统统归属于网络犯罪范畴。简言之,计算机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二、计算机网络犯罪侦查有哪些1、完善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网络刑事立法时,应当针对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和网络犯罪的隐蔽性等特点,在明确网络管理部门、
    2023-03-25
    152人看过
  •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的方式有什么?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
    2023-08-16
    293人看过
  • 侦查方式是否适用于所有案件?
    不是的。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一)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三)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四)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五)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六)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七)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
    2023-07-02
    156人看过
  • 职务犯罪刑讯逼供由哪方侦查部门侦查
    对职务犯罪的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检察机关有权进行立案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职务犯罪侦查要整合内部司法资源是什么一、贯彻迅速秘密侦查运行机制。这项机制中,两个因素至关重要。一要坚持严管线索,确保在秘密中谋划初查。为防止线索因管理分散而失密,有必要实行检察长统一管理重大案件线索的工作机制。同时,还应建立健全上级院领导管理下级院的案件线索及其处理情况工作机制。上一级院检察长可以要求下一级院检察长每月汇
    2023-07-25
    185人看过
  • 单位犯罪案件侦查程序有哪些?
    单位犯罪案件侦查程序主要包括管辖、庭前审查、诉讼代表人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权利、补充起诉、涉案财物的处理、审理障碍。以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案件侦查程序有哪些?单位犯罪案件侦查程序主要包括管辖、庭前审查、诉讼代表人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权利、补充起诉、涉案财物的处理、审理障碍1、管辖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被告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理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2、庭前审查除了应审查一般事项外,还应审查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需要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3、诉讼代表人确定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023-04-20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方式主要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手段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押物证、书证;查询、冻结存款、汇款;鉴定;辨认;通缉。
    • 补充侦查案件有哪些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补充侦查有两种情况: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涉嫌挪用公款罪受理侦查有哪些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31
      侦查挪用公款罪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查: 1、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2、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3、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 技术侦查的犯罪方式有哪几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9
      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律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是根据不同案情来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章侦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询问证人 第四节勘验、检查 第五节搜查 第六节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七节鉴定 第八节技术侦查措施 第九节通缉 第十节侦查终结 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
    • 贪污罪的侦查方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1
      贪污类案件数额巨大的话,可能会被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