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子女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又缺乏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时: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可以不均等、甚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2、老人不追究部分子女的责任、却只追究另一部分子女的责任。
3、子女之间协商、或是默认不均等承担赡养义务。
一、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规定
财产继承权的分配比例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二、赡养老人只能选一位吗
赡养老人可以选一个,也可以选两个,由老人的子女共同协商决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1、成年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具有赡养的责任;2、对于成年子女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另外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状态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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