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1:45:50 295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在这里首先小平必须明确的告诉大家,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必须是符合一定条件的,他的启动非常的严格,比如说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确实无罪或者是存在一些其他的情况,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1、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2、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3、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4、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二、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
    2023-04-13
    15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1、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2、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3、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4、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二、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需满足以下条件:《刑事诉讼法》第
    2023-04-16
    31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定义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二、申请监督程序的条件:1、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2、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
    2023-03-22
    35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监督
    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应贯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目前,对第二审刑事案件,法院拟开庭的,检察机关有机会全面介入,也就有条件履行监督职责。但大量不经开庭直接判决的案件,检察机关对法院审理的情况基本上一无所知,可以说,这方面存在监督上的空白点。我们认为,全面履行对第二审案件的监督有其必要,因为无论二审是否改变裁判,结果本身都不足以说明其决定的准确性。而不经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又不介入,使本应控辩审三方参与的刑事诉讼此时缺少一方,诉讼结构不完整。按照《最高法院解释》,二审法院不开庭时,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其他当事人意见,却不必听取控方(检察机关)意见。这种做法不能说实现程序公正。在二审中的检察机关,从本质上讲仍然履行控诉职能,但其作用显然不只是指控犯罪,还要发挥监督功能,维护各个程序中的司法公正。因此,要全面审查一审的程序和实体,监督二审时法院的审理情况,根
    2023-02-17
    1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程序对我们来说都不陌生,民事诉讼帮助我们解决一般的纠纷,比不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等。当我们遇到不合理的待遇时,请求司法帮助是唯一且正确的道路。但对于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可能有大家不了解的地方。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概念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其他的诉讼程序,有其独有的特点:1、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进行再审的程序,它不是第一、第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有审判
    2023-06-03
    303人看过
  • 法院决定再审案件的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关于法院再审决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必须报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审查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示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责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可以责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是第一审案件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原是第二审案件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
    2023-05-07
    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13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
    • 刑事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8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二)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应当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各级人民
    •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监督的程序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22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 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 民事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20
      在实践中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等,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下相关内容。提起民事诉讼需提交民事诉讼书,这样便于法官对于案件的审理。
    • 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1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