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公房承租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19:52:18 340 人看过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

一、承租人死亡怎样确定公房继承人

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有些当事人认为根据户口确定,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在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二、公房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一)低保福利住房。主要是政府部门对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最低保障的城市居民所给予的一种社会福利性住房。承租人只需给付象征性房租即可使用该房屋,由此也称之为“廉租房”。

(二)单位福利性分房。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根据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诸多因素分配给职工一定面积的住房,职工与单位或国家房管部门之间建立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所有权归单位所有,职工享有承租使用权。单位福利性分配的房屋包括自管公房,也包括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产权属于单位,而单位有权分配的直管公房包括单位交由房管部门进行管理以及房屋调换后交由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

(三)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使用权。在实行货币化拆迁之前,产生了大量的公有住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原所住房屋为公有住房,拆迁后所分房屋仍是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原所住房屋是私有住房,产权人放弃产权,调换分得公有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承租人逾期腾房,如何确定房屋占有使用费
    合法的租赁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未及时腾房,继续占有适用承租房屋的,应当支付逾期腾房的占有使用费。给出租人占有使用费的计算标准,不应简单地以转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来进行计算。房屋使用费可依出租人请求参照租赁合同约定、转租合同约定或当时当地同地段房屋的租金标准酌情确定。对出租人而言,在目前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的情形下,为减少争议,避免诉累,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标准或计算方式。此外,若当事人对房屋占有使用费存在争议,还可以通过鉴定程序来确定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房屋占有使用费。律师补充:房屋租赁合同中可能会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届满或者被解除后,承租人逾期腾退房屋的按照一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同时逾期腾房的违约金,若承租人与出租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对于出租人能否同时主张房
    2023-05-06
    308人看过
  • 房东如何来确定租房租金
    1、对房屋本身有把握想要定价,首先自然是对房屋本身的品质等条件要有所把握。要出租的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型和面积大小等各要素的好坏是一方面,另外装修品质也是至关重要的。21世纪不动产罗寅申指出,对于同一区域乃至同一小区同样房型的出租房屋来说,装修的好坏程度、家具的多少都对房屋的出租价格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房东应首先对自己房屋整体的基本情况有所把握,再根据地段、房型大小、装修家具等情况来给自己房屋出租设一个大致的定位。这样可以大概设想出会是什么样的一些人来租自己的房子,从而进一步从实用性和舒适度等方面考虑租金定价。2、多方对比了解价格不过,对于价格的把握还是要更多地关注市场的实际情况。无论是否通过房屋中介,都可以到附近找几家中介进行大致的询问。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向中介打听类似出租房的平均价格,同时也可以到租房网站上去搜素和对比相关信息。其中,对于房屋的装修、家具是否齐备等情况可以着重向中
    2023-03-26
    184人看过
  • 公租房如何确定选房家庭范围?
    如何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如何处理答:受理(选房)顺序号产生后,按照房源数量确定选房家庭范围。同期同配租户型范畴内,安排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按顺序选房后,再安排普通申请家庭按顺序选房。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根据届时申请条件对轮候家庭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
    2023-05-10
    111人看过
  • 公租房承租人资格如何申请?
    承租人可申请公租房。符合以下条件则可以申请公租房:1、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2、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3、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4、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
    2023-07-15
    203人看过
  • 租用公房凭证如何更换承租人
    租用公房凭证更换承租人,只要原承租人同意就可以变更了。但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一、公租房更换户主需要什么流程公租房更换户主需要三个流程:1、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符合配租条件的公示10日;3、公示无异议的反馈变更意见给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二、法律如何规定房屋转租的条件和地点合法进行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023-02-25
    17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公租房的拆迁补偿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公租房拆迁补偿的一些标准,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公租房拆迁可以通过互相协商、还有货币补偿等等方式进行补偿。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公租房拆迁补偿以及补偿款分配问题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可以酌情多分配的情况: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
    2023-08-05
    216人看过
  • 同一房屋签订多份合同如何确定承租人?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一、租房转租需要哪些条件房屋转租的条件包括: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二、房屋租赁法律效力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
    2023-06-25
    86人看过
  • 一房多租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律师补充:在租房时,只要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意味着双方就合同达成一致,一方将拿走这笔钱,一方将拿走租用的房子。对于一房多租的,一般属于民事纠纷,租客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但是如果是房东故意一房多租,收取他人租金的,可能会触犯合同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租客在租赁房屋时,要擦亮双眼,尽量选择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同时掌握房屋情况和房东身份、住址等信息,要求房东尽快交付房屋并进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在合同拟定时需明确违约责任条款,保障自身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房东也应当诚信出租,不应违
    2023-05-06
    7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产继承人,如何应对房产继承事务
    一、如何确定房产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享有房产继承权。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明文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1、配偶配偶是夫妻之间的相互称谓。配偶以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为条件的,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为夫妻,他们相互之间即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此外,1954年民法典颁布前形成的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一夫多妻及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群众公认的事实婚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也享有继承权。如果男女双方属非法同居关系或已经离婚的,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无权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子女。他们对父母的遗产都享有继承权。其中,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被他人收养以后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养子女与生父母相互之间不再享有继承权。至于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2023-03-02
    77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怎么确认承继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生前在本地无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生前有常住户口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协商,要求变更租赁户口的,出租人应当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根据其他住房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公房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纠纷位于东城区的直管公房两间,原由刘某承租,刘甲系刘某儿子,刘乙系刘某孙子,刘甲的侄儿。刘甲和刘乙的户口均落在该公房内。刘某于1999年去世。后刘甲成为承租公房的户主,由其交纳房屋租金,但并未办理变更承租手续。2005年刘甲向房管所提出变更承租人申请,申请变更自己为公房承租人。变更申请表备注中载明刘甲与妻子长期在此居住,刘乙未在此房居住。后房管所经审核批准,同意变更刘甲为公房承租人,并与其签订《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日刘甲与房管局签订购买承租公房的协议,将承租公房交付拆迁。刘甲办理公房变更承租人手续时,公房所在地居委
    2023-08-08
    368人看过
  • 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承租公房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续租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2023-06-10
    220人看过
  • 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房子如何处理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1条协
    2023-04-01
    436人看过
  • 承租房屋如何确认房屋是否是本人的
    承租房屋租客如何确认房屋是否是本人的一,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致,且房产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一致;二,通过房屋所属物业公司可以核实;三,通过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可以核实。房屋是否可以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得到房东的同意下,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租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
    2023-05-04
    487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如何才能查到承继人
    公房承租人死亡,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承继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一、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父母去世房子是公房,可以继承吗父母去世房子是公房不可以继承。具体规定如下: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2、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
    2023-04-05
    42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居民住房公租房如何确定承租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其他家庭成员存在异议为由不予变更,所以就一直拖着,到底谁是承租人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 如何确定承租人,公房可以继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如何确定公房承租人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 承租权能否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如何确定继承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公有房屋承租是社会历史遗留的产物,也是社会福利性质的房屋安置方式。承租人租赁房屋后,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和承租人一样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二、公房承租人死亡如何确定继承者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
    • 房屋承租人死亡如何确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6
      房屋里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承租人死亡后,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认由谁继续承租,出租人应当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一般按他处的住房情况和在本处居住的时间长短来选择;(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您可以和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
    • 公房承租人死亡如何去确定承继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4
      公房承租人死亡,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承继人,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