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犯罪的认定方式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实际上因本罪客观行为特征决定了要有一定威望、号召力的人,故少有未成年人成为该罪主体,由于本条规定的限定,构成该罪的主体必须是首要分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在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具体表现为,明知对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正在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而故意聚众予以阻碍。
一、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判刑吗?
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不但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而不是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但只有那些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如只是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这种结果的,不构成本罪,导致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
儿童罪要件:聚众阻碍与收买的关系
179人看过
-
收买妇女儿童罪既遂的聚众阻碍处罚
282人看过
-
被收买儿童罪在聚众阻碍罪中的判定方式是什么?
425人看过
-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138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为什么禁止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的犯罪?
79人看过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立案
137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小朋友哪些行为会构成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09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的客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救出被收购的妇女、儿童公务活动、被收购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通过依法救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收购女性、侵犯儿童职务活动,实现被收购女性、侵犯儿童人身权利。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执行救治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范围内实施救治工作,使被收购的妇女、儿童摆脱他人的非法控制,解除与买主关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本罪犯
-
有的法律对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处罚标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0根据《刑法》第242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
我国刑法为什么禁止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的犯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2根据《刑法》第242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体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出被收购的女性、儿童的主要分子,必须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者实施集体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救出被收购的妇女,儿童的主要分子,就必须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者实施集体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购的妇女、儿童行为,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
-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 具有客观方面的客观方面。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的客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救出被收购的妇女、儿童公务活动、被收购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通过依法救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收购女性、侵犯儿童职务活动,实现被收购女性、侵犯儿童人身权利。本罪侵害的对象,是正往依法执行解救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范围内实施解救工作,以使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摆脱他人的非法控制,解除其与买主关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聚众阻止被收买的儿童罪犯罪要件具体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9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的客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救出被收购的妇女、儿童公务活动、被收购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通过依法救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收购女性、侵犯儿童职务活动,实现被收购女性、侵犯儿童人身权利。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执行救治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范围内实施救治工作,使被收购的妇女、儿童摆脱他人的非法控制,解除与买主关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本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