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诉黄健翔名誉权纠纷案已上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20:58 343 人看过

央视记者陆幽诉黄健翔名誉权纠纷一案,记者今日获悉,陆幽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陆幽起诉称,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在新浪网站上刊发题为《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该文以披露陆幽个人隐私的方式进行诽谤,严重侵犯了陆幽的名誉权。故陆幽诉至法院要求黄健翔将文章中P.S.部分删除,在其博客首页中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万元。

黄健翔辩称,其并未实施散布陆幽个人隐私的行为,也没有权利干涉他人对文章内容发表评论、进行推断、作出结论的权利,陆游所称的损害后果与其行为无关。

此案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陆幽未能证明涉案文章具有直接且排他的指向性,且涉案文章在未披露当事人姓名的情况下,尚不能必然产生针对陆幽的负面评价,陆幽所称其社会评价降低与黄健翔发表涉案文章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故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陆幽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后,陆幽不服,向二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X报社与李会民侵犯名誉权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一中民终字第1209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报社。法定代表人王*集,社长。委托代理人李*娜,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民(曾用名李-捷)。上诉人中国**报社因与被上诉人李*民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7)西民初字第36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7年10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中国**报社的委托代理人李*娜参加了本院于2007年10月23日组织的询问,被上诉人李*民申请法院书面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民在原审诉称,2005年2月3日中国**报社作了“商标300特别报道”,《回眸经典商标大案》一文中,“挑战恶意抢注的PDA风波”,用大量篇幅,蓄意捏造、歪曲事实,对我进行侮辱诽谤,把我说成为是一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虫”,而事实上我在200
    2023-05-05
    286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在哪里诉讼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
    2023-03-15
    499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汤**,女,26岁,汉族住址:上海市邮编: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男,26岁,汉族住址:上海市楼B座邮编:反诉人就与被反诉人名誉权纠纷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反诉请求:1、判令被反诉人以书面形式向反诉人赔礼道歉,恢复反诉人名誉,并保证不对反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2、判令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3、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反诉人于被反诉人**曾有恋爱关系,交往之后,反诉人发现与被反诉人性格不合,遂于年月日向被反诉人提出分手,但被反诉人不肯,并屡次对反诉人进行骚扰,无理纠缠。200*年10月11日,被反诉人约反诉人在**路避风塘酒家谈判,谈判过程中双反发生冲突,被反诉人用酒瓶把反诉人的额头打破,事情发生后,**派出所派出民警,双方在民警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反诉人在协议中要求被反诉人不再干扰其工作、生活。然而,从200*年
    2023-02-17
    190人看过
  • 黄健翔劳动争议案结果出炉
    神州天地体育传媒认为黄健翔自2009年8月起擅自离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劳动,不服劳动仲裁部门做出的给付黄健翔工资及拖欠工资的25%补偿金的仲裁裁决。同时要求黄健翔返还公司已经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黄健翔的代理律师则答辩称,黄健翔履行了工作职责,虽在2009年8月后不再做《绿荫集结号》节目的主持人,但一直是该节目的制片人,并且进行创意、策划、文案工作。并称黄健翔上班时间很分散,在单位的时间不固定,不能向被告说的到公司上班才算上班!。法院判决将时间做了划分。对于2009年8月到10月份这段时间,法院认为,神州天地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黄健翔没有提供劳动,而只是提供了一个考勤报表和员工需知,法院认为他们打卡的记录考勤对于黄健翔不适合,因为认为黄健翔的工作性质和职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认为8月到10月的工资应该给付黄健翔。而对于11月、12月的工作情况,法院认为黄健翔没有足
    2023-06-09
    231人看过
  • 名嘴黄健翔向前妻讨财产要女儿抚育权
    今年年初,央视名嘴黄健翔离婚一事曾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近日,他又因家庭纠纷走上法庭,向前妻讨要财产和女儿的抚育权。目前,朝阳法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黄健翔诉称,他与前妻在今年1月23日自愿协议离婚,并在西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他已经严格遵照离婚协议,将分割给前妻的财产全部交给对方,但前妻却始终未将应属于他的财产和个人物品、户口本归还给他,且经多次协商无果。黄健翔还称,前妻并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承诺,将女儿的抚育权交给他,而是一直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非但如此,前妻还在他探视女儿的问题上设置重重障碍,影响他探视女儿。目前,他与女儿见面都非常困难。这给他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黄健翔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家庭纠纷,将两份起诉书递交至朝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前妻归还个人物品及财产,并请求法院判令女儿由其抚育。昨天下午,记者拨打了黄健翔前妻的两部手机,但均已转入秘书台。记者留下了电
    2023-03-13
    243人看过
  • 上诉人**日报社与南海市**陶瓷有限公司名誉权上诉纠纷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8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西日报社,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190号。法定代表人黄庆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海市班力德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太平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夕群,董事长。上诉人江西日报社因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3)南民一初字第692—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为,被告收到起诉状的日期为2003年3月22日,答辩期届满日为2003年4月6日,被告于2003年4月7日向本院邮寄管辖权异议书,已超过法定的异议期限,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项的规定,名誉权案件的管辖地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
    2023-04-24
    87人看过
  • 起诉名誉权纠纷的赔偿多少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2023-02-24
    288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如何写起诉状书
    一、名誉权纠纷如何写起诉状书在名誉权受到侵犯时,撰写起诉状书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起诉状书应明确包含以下要素: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等,以确保法律程序的正确送达和被告身份的明确。2.需详细列出诉讼请求,这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3.起诉状书应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包括侵权行为的具体经过、内容、损害结果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4.应列明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址,为法院审理提供充分的依据。二、名誉权纠纷起诉要点在起诉名誉权纠纷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确保所提诉讼请求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2.事实与理由部分应详细、全面地阐述侵权行为的具体经过、内容、损害结果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3.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4.注意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权益受损。三
    2024-07-20
    407人看过
  • 央视记者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侵权败诉
    央视记者胡先生的文章被高考试卷引用但未署名,他状告教育部考试中心。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对署名的操作方式有其合理性,不构成侵权,驳回了胡先生的诉讼请求。胡先生诉称,今年5月,他在网上发现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高考全国卷语文考卷的现代文阅读第二大题中,引用了他的《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并作了增删和调整,但从未通知自己,也未署名及支付报酬,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此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庭审中,考试中心辩称,教育部考试中心受教育部委托命题,组织高考试卷出题属于公务行为,不是社会性工作和商业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支付报酬。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考试中心出高考试题属于执行公务行为,因此在高考试卷的合理范围内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另外,在公共利益较著作权人利益明显重要时,应有条件地限制著作权人的相
    2023-06-08
    164人看过
  • 法人名誉权纠纷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
    一、法人名誉权纠纷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吗可以,在一审法院判决书收到时计算15天内可以向一审法院主办法官递交上诉状,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是是二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二次审理就终结审理了。除非案件进入重审、再审步骤才再有所谓的上诉,这个涉及到法律实务的问题了。一般在判决上也会写明要上诉可以在几天内向哪里提出。提出上诉是要写上诉状的,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二、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
    2023-04-27
    64人看过
  • 黄健翔讨薪被老东家告上法庭
    中国法院网讯因不服劳动仲裁部门做出的给付黄健翔工资及补偿金的仲裁裁决,神州天地体育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将黄健翔告上法院。10月1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黄健翔未出现在法庭。庭审原定于下午13:50开始,但开庭前原告神州天地公司向法院提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最终法庭决定,在审理中对涉密部分时,法庭将不公开开庭。神州天地公司起诉称,不同意支付黄健翔2009年8月至12的工资及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理由系黄健翔自2009年8月起擅自离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劳动。另要求黄健翔返还公司已经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法庭审理中,黄健翔的代理律师答辩称,黄健翔履行了工作职责,2009年8月后不再做《绿荫集结号》节目的主持人,但一直是该节目的制片人,并且进行创意、策划、文案工作。同时代理人表示,黄健翔上班时间很分散,在单位的时间不固定,
    2023-06-10
    69人看过
  • 林**与曹*、顺德市**有限公司侵害名誉权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7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林明喜,(略)。委托代理人周瑞平、付金华,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曹铮,(略)。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顺德市锡山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港口路。法定代表人王晓玉。职务:董事长。两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郭鲁,广东商融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林明喜因侵害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民初字第02837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原审以本案缺乏侵权事实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以裁定的形式处理了实体问题,违反法定程序。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民初字第02837号民事裁定;二、指定广东省佛
    2023-06-07
    220人看过
  • 黄静诉华硕侵犯名誉权案开庭审理
    3月20日上午,黄静起诉华硕侵犯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静并未出现在法院,而是委托两名律师参加了庭审。周成宇没有做黄静的代理人,而是以公民身份旁听了庭审。上午九点,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华捷公司代理律师首先对黄静的身份提出质疑,由于黄静在媒体前多次表示已经改名叫龙思思,但是这次起诉用的仍是黄静这个名字,故要求确定原告身份情况。对此,黄静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是黄静,龙思思没有在公安部门进行过登记。黄静方面起诉称,2006年4月10日,华捷公司以华硕电脑中国业务群名义在国内各大网站发表声明称:周成宇、龙思思两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该声明中虽然使用化名龙思思,但其文章有些内容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有确凿和相互印证的事实可以证明该声明中的龙思思就是黄静。华捷公司在案件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宣判的情况下,公然发布严重侵犯当事人
    2023-06-07
    486人看过
  • 上诉人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一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判决书(2005)沪一中民五(知)终第字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云桥路1185号。法定代表人陈满雄,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陶宏、曹岭,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晋江市罗山达友缝纫加工厂,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罗山缺塘工业西区。投资人蔡文党,经理。委托代理人朱军,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诉人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下简称启翔针车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4)浦民三(知)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曹岭,被上诉人晋江市罗山达友缝纫加工厂(下简称达友厂)的委托代理人朱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启翔股份有限公司系台湾一家专业生
    2023-06-08
    182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名誉权纠纷败诉咋办,起诉名誉侵权败诉后还交诉讼费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 法院起诉名誉权纠纷范围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因检举、控告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名誉权纠纷由法院起诉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名誉权纠纷案件什么情况下涉嫌自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3
      侵犯名誉权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提起名誉权诉讼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又要求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应中止民事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给予被告人刑事处罚的,或者刑事自诉已由原告撤回或者被驳回的,应恢复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请求已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解决的,应终结民事案件的审理。
    • 名誉权纠纷的上诉状包括哪些方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会,而且是经常上诉。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法务人员,只要有机会他们肯定会上诉,哪怕知道一定会败诉也会上诉,因为他们有的是精力和时间,他们就是专门做这个的。而普通消费者却不一定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他们就是想以漫长的诉讼来拖垮消费者的意志,逼迫他们和解甚至是放弃索赔,不服保险公司免赔的上诉状以此来达到少赔或者免赔的目的。所以作为消费者,要冷静耐心地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