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上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78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4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070元/月。
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领取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标准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到伤残津贴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中,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抚恤金的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等将同步调整
为积极促进就业,近年来上海市陆续出台了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等政策,补贴标准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50%、50%。随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上述补贴标准也将同步调整。
-
沈阳生育保险待遇4月1日起“提标增项”
486人看过
-
法律热点:4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325人看过
-
5月1日起东莞失业保险金上调
500人看过
-
郑州城镇参保居民医保待遇1月1日起上调
182人看过
-
常州失业保险待遇本月起上调
372人看过
-
5月起广州上调失业保险待遇
405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市上调保险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徐州市医保中心将对徐州市2010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此次待遇调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本月将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涉及人员达3296人次,调整增加幅度为11.35%,待遇调整后工伤保险基金每年将增加支出489万元。其中,领取伤残津贴人员为1579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82元。按照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平均每人每月分别增
-
安吉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民营企业和农民工成为浙江省安吉县失业保险的主力军!今年上半年,安吉县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呈现喜人特点:民营企业积极加入失业保险队伍,农民工踊跃参加失业保险,全县失业保险新增和净增参保人数均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指标,提前跨入2009年。据悉:截止7月底,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36517人,比上年同期31715人增加4802人,递增15.15%。其中: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5256人,完成年度计划1
-
失业保险金未计发待遇的累计缴费月数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6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