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03:30 342 人看过

1.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在民事法律法规方面,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重新修订),1991年6月国务院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6年国务院通过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为贯彻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刑事法律方面,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设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将《决定》中的内容纳入到修订后的《刑法》中。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两高又对这个解释作了修改。另外,国家版权局发出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等有关实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什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个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保护软件著作权有何意义?

软件的开发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财力的投入,软件本身是高度智慧的结晶,与有形财产一样,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提高开发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打击侵权盗版,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有利于软件智力成果的创新,有利于规范软件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4.常见的软件侵权盗版行为有哪些?

在软件行业,随着各种光磁介质的出现,复制技术的进步以及网络的发展,盗版的形式是呈多样化,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最终用户盗版、硬盘预装盗版、网络盗版和街上贩卖的盗版光盘四种类型。

硬盘预装盗版。厂商、系统集成或电脑销售商在电脑中为客户预先安装操作系统或一些应用软件,这便是通常所说的软件预装。然而,如果预先安装的软件并未得到授权,并非从正常途径获得甚至是销售商自己非法复制的,那么这就构成了软件的非法预装。

网络盗版。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网站提供免费或有偿下载的软件,如果这些软件是没有经过合法的授权的,下载这些软件就是非法下载。这种在互联网上非法上传权利人的软件供他人下载的行为就构成网络盗版。

街上贩卖的盗版光盘,这是最常见的制售盗版形式。特别是把一些常用的软件做成一个大拼盘来向行人兜售,这种盗版光盘包装粗糙、容易识别,但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危害性显而易见。

最终用户盗版,这是业界公认的给产业发展带来损失最大的盗版形式。简单地说,就是最终用户特别是企业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许可范围产业性使用他人软件。例如:用户购买了一套正版软件,就意味着允许用户在一台电脑上使用该软件的权利。如果该用户在两台或两台以上电脑使用该软件,就构成侵权使用。

5.目前有哪几种形式属于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

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即企业未经授权或超授权范围在其内部计算机系统中使用软件。

这种违法行为可具体表现为多种形式。通常是未经授权将软件程序复制至企业的计算机上使用,或将某软件程序放到其服务器上让单位员工进行使用。

另外一种情况是,即使此软件程序是合法获得的(拥有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但超过其许可范围额外复制并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软件。

6.单位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软件买卖属于许可贸易。购买软件,实际上只是得到被许可软件的使用权利。最终用户购得的软件通常只是获得了该用户自己在特定条件下(比如限定在一台PC机)使用软件的权利,不能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软件,因此正版软件的许可协议通常都明确说明购买者的许可使用范围。随意复制使用他人的软件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软件著作权人与用户之间的许可协议。

不少单位只购买一套单机版软件,却在多个计算机上安装使用,这种超范围安装使用的现象目前非常普遍。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第1项、《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第1项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应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7.使用盗版软件的危害是什么?

今天,软件已成为企业开展经营业务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并且是企业信息系统的核心,对整个企业开展经营业务、保证经营安全以及促进企业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使用了盗版软件,不仅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无异于埋下了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整个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为企业业务正常运行带来种种隐患。

首先,盗版软件危害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业务运行。盗版软件容易遭受病毒攻击,造成核心数据丢失等后果,给企业经营业务造成严重危害;由于盗版软件粗制滥造,无法保证产品重量,势必导致很多优秀的软件无法发挥其正常的功能,更有一些盗版软件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给企业的业务带来许多问题和隐患;软件是高科技产品,往往需要与之相配合的服务才能保证用户获得一流的体验和价值。一个完整、安全和有效的系统网络是需要经常升级和扩展的,而使用盗版软件企业由于无法得到供应商服务,使得企业用户不能得到升级保证和技术支持服务,从而影响了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

其次,使用盗版软件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使用盗版软件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企业如果使用非法复制的软件,则将使自己面临法律的制裁,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而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被企业珍视为生命的品牌和企业形象等无形资产,也必然受到严重损害,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

事实上,企业大量使用盗版软件直接违背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基本国策,影响公平竞争和社会和谐,给社会经济秩序,乃至对整个国家的税收、就业和经济发展都产生不利影响。购买、使用盗版软件,扼杀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创新动力,使得制售盗版者从中渔利,也使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获得不正当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由于企业使用的软件往往数量较大,所以使用盗版软件会给我国软件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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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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