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权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7:46:41 105 人看过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部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规文号】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颁布日期】2006-12-31

【实施日期】2006-12-3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日渐加强,但在具体实施工作中还有一些事项需要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对协议转让方式的批准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的结构调整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或者所出资企业(本通知所称所出资企业系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内部资产重组中确需采取直接协议转让的,相关批准机构要进行认真审核和监控。

(一)允许协议转让的范围

1.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受让方的受让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且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标的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的,在协议转让企业部分国有产权后,仍应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地位。

2.在所出资企业内部的资产重组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所出资企业或其全资、绝对控股企业。

(二)所出资企业协议转让事项的批准权限,按照转让方的隶属关系,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地方企业由省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相关批准机构不得自行扩大协议转让范围,不得下放或分解批准权限。

(三)协议转让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由该协议转让的批准机构核准或备案,协议转让项目的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四)相关批准机构应当在批准文件中明确协议转让事项执行的有效时限,并建立对批准协议转让事项的跟踪、报告制度。各省级国资监管机构应当将协议转让的批准和实施结果报告国务院国资委。

二、关于外商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受让方为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以下统称外商),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向外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应符合《办法》及本通知中关于批准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

(二)转让方在提出受让条件时,应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规定,对国家对外商受让标的企业产权有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应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予以提示。

(三)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确定外商为受让主体的,由转让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参照以上规定办理。

三、关于企业国有产权受让条件的审核管理

广泛征集受让方是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的关键环节,转让方、相关批准机构和产权交易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受让条件的审核管理工作。

(一)转让方在制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时,应当根据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对受让方的受让条件要求。

(二)对受让条件中表述不明确或者有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及时向转让方提出修改建议,或要求转让方对受让条件的执行标准作出书面解释和具体说明。

(三)受让条件及其执行标准的书面解释和具体说明经相关批准机构审核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一并公布。未经公布的受让条件不得作为确认或否定意向受让方资格的依据。

(四)在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受让条件,一经发布不得擅自变更。在产权交易机构尚未收到正式受让意向申请之前,确需变更受让条件的,应经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批准后,在原信息发布渠道予以公告,公告期重新计算。

四、关于受让资格的审核确认

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布的受让条件提出对受让方资格的审核意见,并在征求转让方意见后,最终确认意向受让人资格。

(一)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将正式表达受让意向的法人、自然人全部纳入登记管理范围,严格按照公布的受让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出具备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人名单。

(二)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对意向受让人是否符合公告条件产生分歧时,产权交易机构可就有关分歧事项书面征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机构)意见,也可通过产权交易争端协调机制,对分歧事项进行协调。

(三)对意向受让人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各方。

(四)当登记的意向受让人没有响应产权转让公告中受让条件的全部要求,或提出带有附加条件的受让要求时,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对其进行提示,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该意向受让人没有作出调整、纠正的,应取消其受让资格。

五、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

按照《办法》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应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竞价形成,产权交易机构应按照有利于竞争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竞价交易方式。

(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90%,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

(二)对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而采取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应按本次挂牌价格确定。

(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四)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

六、关于各级财政部门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以及标的企业财政政策清理等工作,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核或者审批:

(一)按照《办法》第26条审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重点审核涉及《办法》第28条、29条规定的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企业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办法》第37条的规定,政企尚未分开单位以及其他单位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由政企尚未分开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国有股权转让程序】国有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完成过户手续2006年4月6日,佛山照明(财务,价值)接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该委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国有股权转让过户手续。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外资法人股48,284,134股,占公司总股本13.47%;第二大股东为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外资法人股37,637,966股,占公司总股本10.5%。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此外,关于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由于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股改方案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2006年3月15日相关股东大会通过股改方案后,已通过省外经贸厅报送商务部审批。本公司积极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待商务部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实施方案,并尽快复牌。
    2023-04-24
    54人看过
  • 企业转让股权的限制
    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法律对股权的转让有不同的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方,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2023-03-25
    191人看过
  • 什么叫企业转让股权?
    企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一、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具体有什么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的风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股权转让协议书面材料有用吗有用。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要有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法律文件,在双方发生纠纷时是重要的证据。三、股权转让多长时间能重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
    2023-06-26
    101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土地转让吗
    一、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土地转让吗企业股权转让不会涉及土地转让,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外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流程外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流程如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微企业,股东可以直接向其他股东送达《股权转让通知书》。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
    2023-04-25
    343人看过
  • 金融上市企业国有股转让新规
    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其转让价格不得低于17日当日上市公司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财政部公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金融企业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应当通过依法建立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累计净转让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本办法实施,上一年度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当在每年1月1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告;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的,转让人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务部门批准后实施,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上市公司当日交易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前一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国有产权登记手续。《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2009年,梅潇的解释是:财政部的规定允许国有上市金融股权按市场价格对外转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
    2023-05-07
    214人看过
  • 企业国有股份转让的法律程序
    (一)转让方披露的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3.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指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批准情况;4.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5.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情况;6.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7.其它需披露的事项。(二)产权交易机构工作流程1、转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国有股权交易项目相关文件。2、上述文件齐备并经审查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股权交易受理通知书。3、股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4、挂牌期间,受让方按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交《收购意向书》等一系列文件。5、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产权交易机构制订,至少四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6、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股权交易款交产权交易机
    2023-04-04
    409人看过
  • 企业股权转让策略:如何进行股份的有效转让?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企业转让股份流程: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4、由新的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5、由新的股东会做出章程修正案。6、去工商领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送工商做变更即可。股东转让股份怎么处理第一,转让方要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的转让申请书。第二,公司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召开股东会,协商一致形成同意转让的决议。第三,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公司需要注销转让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同时给新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和公司的章程。第四,公司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的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2023-07-08
    54人看过
  • 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如何计算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全如何计算非居民企业注册资本?2009年12月BVI投资者A公司将100%股权转让给香港投资者C公司,其转让价款为港币5000万元,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6.8287,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0.8805。则BVI投资者A公司有关股权转让所得计算如下:由于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为美元,则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均以美元计算。经过计算,美元对港币的汇率折算为6.8287/0.8805&as
    2023-08-17
    263人看过
  • 国有企业转让股权要对员工进行安置吗
    国有企业转让股权的,不涉及到员工安置问题,转让股权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解散清算,才要安置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一、有限责任公司
    2023-02-26
    164人看过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受让方为外国企业该怎么办理?
    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受让方为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该怎么办理?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受让方为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以下统称外商),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向外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应符合《办法》及本通知中关于批准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二)转让方在提出受让条件时,应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规定,对国家对外商受让标的企业产权有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应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予以提示。(三)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确定外商为受让主体的,由转让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参照以上规定办理。
    2023-06-09
    41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活动内部企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股权转让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一种是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公司内部进行股权的转让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行为,为了转让流程的规范化,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大型企业认定准则从业人员(人):批发、仓储业200,零售、住宿、餐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00,工业、交通运输、邮政、物业管理1000人,信息传输业2000。营收(元):物业管理5千万,住宿、餐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亿,农、林、牧、渔业零售业2亿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7-07
    459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份转让条例》有哪些内容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有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国有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导致国家不再具有控制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务院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通过直接协议的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1)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2)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资产重组(3)其他特殊原因,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拟通过直接协议转让方式重组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资产的,由财政部负责产权转让;控股(集团)公司负责一级以下子公司的产权转让,其中:控股上市公司拟通过直接协议转让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审批第三十六条转让人直接协议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组织制定转让方案、资产评估、报送审查材料、签订转让协议、收取转让价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外资收购转让方为国有企业的股权的步骤
    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受让方为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以下统称外商),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向外商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特殊情况下,确需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应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及《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中关于批准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二)转让方在提出受让条件时,应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规定,对国家对外商受让标的企业产权有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应在产权转让公告中予以提示。(三)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确定外商为受让主体的,由转让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2023-06-06
    171人看过
  • 股份合作企业转让股权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有效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权变更能否低于原价转让股东转让股权的,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股权转让的价格,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低于股权原价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023-03-26
    46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企业股权转让,企业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司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
    • 国有控股企业转让股权需要什么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4
      1、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等。 2、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
    • 国有企业国内股权转让简易办法对企业是什么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2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特别规定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部分国有股权,使国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股权转让原企业欠税股东有权强制转让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2
      企业欠税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欠税原则上与股东无关。也不会影响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
    • 企业转让股权有何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