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合同格式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31:37 451 人看过

一、什么叫合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一规定描述了格式条款合同的以下特征:

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此点表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在拟定之时并未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此,应作扩大解释,即不限于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也包括一方采用第三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如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但示范文本本身并非格式条款)。但是,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无论是当然适用的强制性条款,还是具有补充当事人意思作用的任意性条款,都不属于格式条款的范围。

2、重复使用。重复使用包括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适用时间的持久性。一般而言,格式条款的拟定是为了重复使用。但有学者认为,重复使用并不是格式条款的本质特征,而仅仅是为了说明“预先拟定”的目的,因为有的格式条款只使用一次,而普通合同条款也可以反复·使用多次。

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此点强调了格式条款的附从性或定型化特征,即格式条款的特点在于订约时不容对方协商(要么接受,要么拒绝),容许协商而不与对方协商或放弃协商的权利,该条款并非格式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格式条款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格式条款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格式条款无效及格式条款无效的后果
    一、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格式条款无效在下列情况下格式合同条款无效:1.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2.格式合同违反法律规定;3.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一方责任,加重另一方责任、限制另一方主要权利;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二、格式条款无效的后果格式条款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该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该条款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
    2023-05-06
    414人看过
  • 哪些合同为格式条款合同
    合同中存在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的未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合同能够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格式条款的使用减少了每个缔约人协商的过程,节约了协商合同条款的时间,从而加快了交易过程,节约了个别交易的成本,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效率。合同格式条款有哪些特征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包括: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
    2023-07-24
    497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以及格式合同是什么合同
    一、格式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格式合同的条件有:1.合同约定内容本身是合法有效能够成立的;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请告知义务,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必要时加以解释说明;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限制或免除对方主要权利。二、格式合同是什么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附意合同等,其“概念格局”繁复,因法系不同而有别。格式合同是旨在明示其合同内容的固定化、一般化,合同内容规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事先予以确定,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合同只能表示全部同意与否的合同。格式合同名称并非我国所固有,系被辗转译介于国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早使用了“格式合同”的概念,而《民法典》则称为“格式条款”。在银行等金融领域广泛使用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使用似有
    2023-06-19
    495人看过
  • 什么叫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对合同形式没有特别规定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从其规定。一、口头协议是否具有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合同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口头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二、在社会上有什么平台约定租房有效?社交平台约定租房并协商好了详细的租房内容细节等,属于口头约定协议,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虽然一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有局限性
    2023-06-21
    400人看过
  • 免责条款订入格式合同方式有什么不同的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根据免责条款订入格式合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1).经过个别协商订入合同的免责条款和(2).由一方当事人与多数人缔约而预先制订,未经双方协商而订入合同的免责条款,后一种即是所谓的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可称为格式免责条款,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其实正如李*军教授指出的,“在现带社会中,大部分的免责条款和不公平条款是通过定式合同的方式体现”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格式免责条款的效力研究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免责条款的研究,只是对于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要相对更严厉些。
    2023-04-27
    391人看过
  • 霸王车险格式合同遭叫停
    除了常见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也逐渐成为汽车消费侵权的高发区,其中,以垄断服务和霸王条款引发的纠纷最多。根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陈朝辉介绍,汽车投诉中,超过30%的投诉来自汽车合同违约。消费者反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合同违约包括经销商隐瞒或者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关于车辆的真实情况;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车辆、办理上牌、交付险种等手续;擅自提高车价、增加收费项目等。由于买卖双方在合约订立中不对等的地位,消费者往往都是无可奈何选择按照格式合同签订协议。去年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不仅禁止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汽车交易、物业服务和旅游等七种类型的合同都必须报备,否则将罚五万元。修订草案对过去汽车销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比如只修不退、不可抗力不担责、本合同解释权归销售公司所有进行了修正,最大范围地保护了消费者。在今年3·15前夕,中国保险行业协
    2023-06-09
    493人看过
  • 什么叫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什么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对于合同形式的选择,首先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对法律明确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
    2023-02-21
    167人看过
  • 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的特点
    一、格式合同空白条款的效力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都会影响要约明确性,但空白条款的效力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仍需要区分情况讨论。前述案例中,法院判决认为,该担保合同中并无反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的约定,缺少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担保公司亦未举证证明双方就反担保的标的达成合意,故双方的反担保关系不成立。二、格式合同的特点格式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点: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由于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
    2023-05-06
    445人看过
  • 格式合同学理定义以及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学理定义格式合同学理定义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二、格式条款合同有哪些目前,对于格式条款合同的范围,我国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合同。我国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民法
    2023-06-19
    91人看过
  • 什么叫英格兰式拍卖?
    一、什么叫英格兰式拍卖?亦称增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底价)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增价拍卖是最古老并一直占统治地位的一个拍卖种类,在我国的拍卖活动中较为广泛采用。二、什么叫荷兰式拍卖?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三、如何参加拍卖会?1、首先参阅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标的。2、及时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实地看样(根据惯例拍卖标的均以展出时实样为准),详细了解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如质量状况、新旧程度、使用年限,标的如是房地产、汽车,还应了解其现有权证、牌照情况,向有关部门咨询办理过户的手续及费用,便于测算竞买成本,确定合适的竞拍心理价位。3、按照拍卖公告宣布的日期、地点,提前进入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向拍卖公司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竞买人如
    2023-04-14
    65人看过
  • 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格式
    一、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格式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格式主要按照以下:1、一定要写明仲裁委的名称,不要写错;2、对于合同履行支付价款方可以考虑选择仲裁;3、对于合同履行收受价款方,不建议选择仲裁。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赋予了仲裁的被申请人享有很多救济渠道;而对仲裁的申请人没有什么救济渠道。一句话,你如果在仲裁中可能作为申请人,那么你不建议你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你如果在仲裁中可能作为被申请人,那么你是可以选择仲裁的。同时忠告,仲裁解决纠纷,就是把争议或纠纷交给民间组织裁决,并不保险,而且法院还没有更多的权利纠正,这是仲裁的特点-一裁终局性。4、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ⅹ
    2023-04-12
    255人看过
  • 格式条款合同不成立怎么办?
    一、格式条款合同不成立怎么办?格式条款合同不成立需要返还因为合同订立而支付的一些财产。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这种行
    2023-04-13
    299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格式的条款
    这段内容讲述了格式条款合同的制定方式。根据原始内容,格式条款合同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并记载于合同书中。但是,经过改写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并非由企业单独制定,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此外,合同中还可以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格式条款,或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之上。原始内容:格式条款合同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并记载于合同书中。改写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由企业单独制定的,并明确记录在合同中。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4、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如车船票、飞机票、电报稿、保险单)之上。 格 式 条 款 合 同 的 制 定 方 式格式条款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些固定
    2023-09-02
    289人看过
  •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格式条款?
    一、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格式条款?合同纠纷处理格式条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效,比如加重对方的责任,没有尽到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具有《民法典》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格式条款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
    2023-04-13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更多>

    #格式条款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格式合同,哪些情况下格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叫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合同法》第39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有学者
    •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特点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又是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被称为格式合同,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标准合同、附和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全部条款均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为格式条款的合同仍然属于格式合同。二、格式合同特点是什么格式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
    • 什么叫格式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9
      一、什么叫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内容如下: 1、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
    • 以格式条款签订得到的合同叫什么协议书?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以格式条款签订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内容由一方提前制定,在签订合同时不需要与另一方协商。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什么叫货款欠条的标准格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货款欠条的标准格式,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主体部分,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在欠条上写明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部分客体部分,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汉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第三部分内容要表达清楚,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违约金约定也要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