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司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45:57 448 人看过

一、南宁公司律师工作证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经审查,申请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法律援助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二、南宁公司律师工作证办理受理条件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18年12月13日司法部第39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五条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与国有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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