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对福建省教育厅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明确工作职责,维护行政纪律,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和《福建省教育行政许可实施暂行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政许可执法监督,是指省教育厅对厅机关行政许可承办处室(以下简称承办处室)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督促、评议、检查和纠正的活动。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省教育厅对承办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的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行政责任追究。
三、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教育厅机关。
各市、县(区)教育局实施行政许可,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
四、福建省教育厅法规处负责对承办处室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福建省教育行政许可实施暂行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监督工作。
驻教育厅监察室依照法律、法规,对承办处室实施行政许可活动进行行政监察,依法受理对行政许可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进行调查处理。
五、行政许可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合法性、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合法性、实施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行政许可决定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行政许可收费的合法性、对被许可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
六、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责令赔礼道歉、行政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停职检查、责令引咎辞职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承办处室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定职责或责令其改正;承办处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
平湖市行政许可监督及责任追究办法
194人看过
-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352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制度
209人看过
-
行政许可监督制度
457人看过
-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257人看过
-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96人看过
责令赔礼道歉是指人民法院责令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人向被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方法。 这是刑法中非刑罚处理方法的一种,只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人。通过责令赔礼道歉,可以伸张正义,教育犯罪人和... 更多>
-
对哪些行为可以追究教育机构的刑事责任以及对教育经费的追究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教育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对挪用、克扣教育经费和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招生中徇私舞弊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作了规定。《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7章规定对下列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2)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3)侵占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情节严重的;(4)侮辱、殴打教师、学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0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或其有关部门通报。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2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与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责任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回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程序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0因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派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或者人员执法,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由指派部门及其负责人承担责任。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7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内设机构会签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区分并承担责任:(一)主办机构提供的有关事实、证据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会签机构通过审查能够提出正确意见但没有提出,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由主办机构承担主要责任,会签机构承担次要责任;(二)主办机构没有采纳会签机构提出的正确意见,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由主办机构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