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9:21:54 289 人看过

一、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从本质看是保护缔约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损失。即: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负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使相对方所受到的损失形态各异,如何界定,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依我之愚见,实有必要进行分类,再行确定赔偿范围。主要表现形式有:

1、假借订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撤回或撤销要约不符合法律规定致相对方的损失;

4、撤回承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相对方的损失;

5、未尽通知义务而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

6、未尽保护义务而对方造成的损失;

7、未尽保密义务或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一方过错致合同不成立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被依法撤销或被变更时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效力待定合同被拒绝或被撤销时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合同被依法确认为无效的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违约责任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

3、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实际损失。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违约责任表现形式不仅包括赔偿损失,还有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承担责任方式。

4、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缔约人有过错的时候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由于某些原因没有提前与对方商议或者是临时决定不继续签订合同等原因而给另一方为签订合同作出准备而造成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1、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主观过错作为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2、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即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已得到国内学者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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