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的继承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7:25:32 376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后,用共同的收入购买房产,只要没有对房产如何分配进行特别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也不管房屋是贷款购买还是全款购买,这个房产在法律上就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总之,房产的分配是比较复杂的,可以参考的分割方式很多,另外,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还没有还清楚房屋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一般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是不能随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离婚的时候只能先确定由谁使用这套房子,还完贷款后才能变更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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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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