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乘客公交车上摔伤维权近一年获赔近10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7:03:03 368 人看过

公交司机急刹车导致81岁的温州市区老人高某某摔伤,这医疗费到底由谁来埋单?

公交公司一直以事实依据不足,不予赔偿。日前,经过近一年的艰难维权,在温州消保委、法律援助中心等多部门的帮助下,老人才从温州公交集团第二汽车公司那里获赔了9.95万元。

昨天上午,帮助高某某老人维权的温州市消保委召集了公交、水务、通信等民生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对高某某老人摔伤赔偿案件进行情况通报,并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公共服务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感。

急刹车,81岁老人摔伤

今年1月23日下午,高某某乘坐13路公交车从瓯海西山桥站点上车,准备前往鹿城区郑桥。

当公交车快到郑桥站的时候,突然一个急刹车,坐在左边第二排位置的高某某就跌倒了。与高某某同车的祁大妈是当时的目击证人之一。

高某某老人立即被送往了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胸部外伤、右侧血气胸、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侧壁皮下积气等,住了95天院。

高额医疗费,谁埋单

高某某的大女儿高明珠说,出了事情,他们开始找公交公司协商医药费的问题。

于是我们去找公交公司,找了四五次,他们认为,我爸爸乘坐该公交车时受伤的事实依据不足,不予赔偿。高明珠说,由于他们家经济非常困难,属低保户,爸爸的全部医疗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社保部门不能报,公交公司不承认,一时间家里不知道怎么办好。

为得到赔偿,我们四处寻找证人,希望司乘人员能站出来真实反映现场发生的情况,但结果都令人失望。高某某家人说。

多部门联合,法律援助启动

5月26日,无奈之下,高某某老人的家属找到了温州市消保委。

我们当即找到了公交公司并希望通过调节解决,但公交公司仍认为事实依据不足,不予赔偿。消保委有关人员介绍。

考虑到高某某经济上的困难,7月15日,温州消保委找到了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毛定儒律师、张律师作为该民事案件的代理人向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最后落在寻找目击证人上,让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张律师说。

人海茫茫,哪里去找目击证人

我爸爸都是定期坐这路公交车去庙里的,应该有一位老人经常和他一起去庙里的在高某某家人的回忆中,目击证人慢慢浮出水面。

老人姓祁,祁大妈今年70多岁了。通过电话交流,老人确实在现场看到高某某摔伤的情景。但她对法律并不了解,顾虑重重,没有答应。张律师说。于是她和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轮流开车到比较偏远的老人家做工作。

妈妈,上法庭作证是件光彩的事情,毕竟你为高大爷伸张正义了,现在能帮她的只有你了。看到律师一次又一次上门,看到消保委工作人员带了水果来看老人,这五六趟跑下来,祁大妈的儿子也出面帮忙劝服老人。最终,善良的祁大妈答应了出庭作证。

张律师说,这次维权虽然比较曲折,但最终在大家的努力下,官司打赢了。

官司赢了,也给公共服务业敲了警钟

10月26日,温州鹿城法院依法判决认为,高某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高某某共计人民币99566.6元。

12月8日,高某某老人如愿从公交公司那里拿到了赔偿。

张律师认为,此类案件最大的难度是取证,消费者应当注意保护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温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某某提醒市民,发生此类事件应当第一时间报案、并注意搜集证据,依法合理合情地表达诉求。

除了消费者自身要提高维权意识,我们的企业也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温州市工商局相关领导在介绍情况时说。

此事也在温州当地引发热议。除了支持老人从公交公司拿到赔偿之外,也有不少网友说,为了让一车人避险,司机踩急刹车当然是必须的,其实,我们更该想想,高龄老人坐车最好有人陪护,再不要让老人独自乘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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