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0:42:13 398 人看过

担保人有以下权利: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

一、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什么意思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都包括哪些条件

先诉抗辩权的条件为: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3、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三、担保人有义务偿还贷款吗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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