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证据规则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9:24:07 307 人看过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有关证据的规则

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是指行政主体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发现、提取和固定证据的一种行为规范。尽管目前对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规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行政处罚程序中收集的证据必须符合《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部分“提供证据的要求”,下面根据这些要求分述如下:

(一)取证时限

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时限为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在行政行为作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不在此限。

(二)形式要件

法定证据的属性主要表现在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在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形式与来源也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加强对证据的形式要件的认识和理解,既有利于规范取证行为,又有利于提高听证和认证水平。

1、书证:一是应提取原件并由原件持有人签章;二是提取由有关单位或个人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单位或个人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是提取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笔录、听证笔录必须经笔录当事人签章,当事人拒绝签章的,由笔录人在笔录上注明原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物证:应提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当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取样本即可。

3、电子证据:在提取与证明案件事实有关的录音、录像、电影胶片、计算机软件、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划拨、电子公告牌记录等电子证据时,一是要提取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二是要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三是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4、证人证言:证人应是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证言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注明出具日期;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5、鉴定结论:行政处罚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检验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检验方法或分析过程。送鉴材料应依照法定程序提取。鉴定结论应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6、现场笔录:现场笔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签名或不盖章的现场笔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7、域外证据:我国已于1997年加入海牙国际取证公约。提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原驻苏联大使馆教育处出具的证明不具有证明效力的复函》的规定,我驻外大使馆具体行使涉外公证认证的职能部门是领事部,其他部门不具有该项职能,出具的涉外公证认证文书无效。

调取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证明主要有四种方式:

(1)我驻港、澳机构的证明;

(2)当地工会联合会等团体的证明;

(3)我司法部委托的港澳律师的证明;

(4)台湾不冠以“中华民国”名义的公证机构或民间组织的证明。

8、其他证据:一是提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二是调取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

(三)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应严格把握必要性和即时性,逾期的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自行解除。

(四)现场勘验

行政机关为调查案件需要,有权依法进行现场勘验。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见证,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勘验笔录应记载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和结果,由勘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勘验现场时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内容。当事人对勘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前申请重新勘验。

行政处罚需要依据相关证据,同时也有特定的程序,依据这些程序行政处罚才合法。证据最主要的就是保证其真实、合法和案件关联,要注意取证时限、形式要件,特别要注意证据的保存,避免证据的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的法律规范,行政听证制度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的法律规范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法律规范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二、行政听证制度有哪些内容?行政听证制度有以下内容: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证。2.公开听证。听证必须公开,让社会民众有机会了解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出的过程,从而实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听证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3.委托代理。在听证中,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对抗辩论。对抗辩论是由行政机关提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022-11-30
    129人看过
  • 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内容(一)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超出取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原告、被告。(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没有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材料。(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7)被当事人或其他人做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辩明真伪的。(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9)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10)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二)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依据的证据。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
    2023-06-06
    339人看过
  • 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二)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三)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它没有到达对事件最终处理完毕的状态。如扣押财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终的目的,它是为保证尔后行政处理决定的最终作出和执行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
    2023-06-26
    33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的限定内容有哪些
    一、权利与义务主要权利(1)职务身份保障权。职务身份保障权是指行政执法人员经有关国家机关选举或任命担任某一职务后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一经合法选任后,非经选任机关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罢免、撤消其职务。(2)履行职务权。行政执法人员经合法任命,获得一定的职务后,就享有该职务所附带的权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使相应的职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任意剥夺。履行职务权主要包括:①调查权。即为履行职务而询问相对人或其他人员以及查询、调阅有关材料和资料的权力。②取证权。即要求有关人员提供证言、证据并予以查实的权力。③决定权或执行决定权。即可以根据已有的证据作出某种决定或根据本机关的决定将其付诸实施的权力。(3)经济保障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所享有的依法保障其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等经济利益的权利。工资、退休金等都是国家依法提供给行政执法人员的经济利益,任何
    2023-04-06
    4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容
    一、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容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个基本原则。二、行政处罚如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相关措施。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
    2023-06-06
    35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证言有哪些要求,行政处罚证据还有哪些种类
    一、行政处罚法证言有哪些要求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证人证言类证据有如下要求:一是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二是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以盖章等方式证明;三是注明出具日期;四是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文件。二、行政处罚证据还有哪些种类书证。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业执照等等,均属于书证范畴。在书证的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尽量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是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是
    2023-11-15
    281人看过
  • 非法证据规则有什么内容
    非法证据规则的内容:以下非法证据应当要被排除: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非法证据规则有哪些内容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非法证据规则内容包括: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
    2023-07-26
    383人看过
  • 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内容有哪些
    涉酒驾驶者所面临的具体行政处罚措施如下:首先,凡被判定有酒后驾驶行为者,将被暂时羁押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需要支付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其次,如果同一饮酒者在两次违规中再次饮酒驾驶,将面临十天以内的拘留以及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禁止在五年之内再次申请获得该类驾驶证。特别指出的是,若饮酒驾驶者涉及运营机动车辆,其面临的处罚将会加重,包括一是十五天的拘留,二是五千元年罚,三是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这都决定了他在五年之内无法再重新获取此类驾驶证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
    2024-07-29
    452人看过
  • 税收行政原则主要有哪些内容
    税收原则之一。指税法简明易懂、征纳简便易行、征收费用最少,便于税务机关提高效率的税收原则。按照此原则建立税制,可以使纳税人了解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也可以使征纳双方减少税务开支。税务行政原则的主要内容是:(1)简化税制。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宜重复设置税种,筹集收入应当依靠一些主要的和税基宽广的税种,对于零星分散的税源,不宜由中央政府设置税种,税法要保持前后一致,并具有较高的透明度等。(2)节省费用,降低税收成本。税收成本不仅指税务机关的人员和设备费用,还包括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而付出的一切费用,以及因征税不当而扭曲资源有效配置所造成的损失。(3)强化税务审计,进行科学管理。税务审计的重点应当放在可能发生大量逃税的企业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纳税人方面。(4)制定合理的税收管理体制,使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得其所,促进管理分工和提高效率。(5)尽可能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税务行政原则产生于18世纪70年代英
    2023-05-05
    28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内容大概分为三方面:(一)哪些机关有权创设和规定行政处罚;(二)这些机关各自创设和规定行政处罚的权限有多大;(三)这些机关通过什么形式创设和规定行政处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
    2023-04-24
    364人看过
  • 安徽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一、安徽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价格法》、《中华人民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价格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省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下同)。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价格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进行裁量的权限。第四条价格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以及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第五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
    2024-01-21
    4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的内容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来划分,行政复议证据与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证据相同,可分为以下七种:(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并用来证明案件情况的材料。行政复议中的书证主要有各种罚款收据、处罚裁决书以及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通知书等等。这些书证大多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格式制作而成的。(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本身固有的形态、质量、规格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例如被检查扣押的伪劣商品,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工具等。物证与书证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可以同时作为书证和物证使用。如果以其书写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书证;如果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就是物证。例如,在土地行政管理案件中,刻有文字的石碑就既可以作为物证又可以作为书证,而没有文字内容的无字碑则只能作为物证而不能作为书证。(3)视听资料视听
    2023-06-06
    180人看过
  • 取证规则、采证规则、认证规则包括哪些内容
    一、取证规则包括哪些内容取证规则,即在刑事诉讼中谁有责任收集证据,各种证据如何提取和固定,如何收集、调取才是合法的。取证规则包括:有罪证据由控-方收集;辩护方有权调查取证;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证人必须履行作证义务、证人资格、证人拒绝作证权;令状主义规则,即警察强制取证的行为,如果可能侵犯公民的人身、住所或者隐私,有没有紧急情况,应当向法院申请令状后方可进行。二、采证规则包括哪些内容采证规则,即是指确定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的证据规则,也就是证据能否被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出。这类规则主要包括:传闻证据规则,确定不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具有可采性,要采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意见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包括非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非法获得的其他言词证据的排除问题;相关性规则,即无相关性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等。查证规则,是指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如何提出、如何检验其真实性、如何经过控辩双方
    2023-06-01
    357人看过
  • 对进行行政处罚时的证据收集规则主要包括哪些
    行政机关应该重视的证据收集规则包括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一、先行登记保存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是行政处罚机关为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调查过程中采取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6-25
    25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称行政处罚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标记、图象、声音及其载体、实物和其他材料。这里讲的证据是指经过查证属实的文字、符号、标记等等能定案的证据,凡未经过查证属实的各种证据形式应该称为证据资料或者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在未查证属实之... 更多>

    #行政处罚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内容有哪些,行政处罚的行为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政处罚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七种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4、责令停产停业;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以上内容就是所以行政处罚的有,希望您能满意。
    • 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证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6
      1、取证时效。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时限为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在行政行为作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不在此限。 2、形式要件。法定证据的属性主要表现在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在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形式与来源也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 2022年行政处罚的证据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4
      1、取证时效。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取证时限为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在行政行为作出之后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不在此限。 2、形式要件。法定证据的属性主要表现在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在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形式与来源也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 行政处罚证据三性有那些,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6
      行政处罚三性依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司法裁判的主要任务之一,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做出公正判决的基础和前提。
    • 行政处罚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规则具体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6
      关于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又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证,没收违法所得等。但是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