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中国加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50:09 66 人看过

核心提示:【分类号】Y8108198801

【标题】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

【时效性】有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19880422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分类号】Y8108198801

【标题】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

【时效性】有效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19880422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知识产权

【有效期限】

【名称】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实施细则

【题注】(1988年4月22日通过,1989年1月1日生效)

【章名】序

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大会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和1979年10月2日修改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2)的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各国工业产权局局长委员会根据1957年6月15日在尼斯修订的工业或商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于1988年4月18日至22日在日内瓦举行特别联席会议,一致通过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本实施细则。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缩略语按照本实施细则,应理解

(1)“协定”为1891年4月1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该协定于1957年6月17日在尼斯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修订并于1979年10月2日修改;

(2)“国家主管机关”为主管商标注册的缔约国国家管理机关或者《协定》第九条之四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几个缔约国共同的管理机关;

(3)“国际局”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OMPI)国际局和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

(4)“国际注册申请”为按照协定提交的国际注册申请;

(5)“变更登记申请”为涉及国际注册的变更登记申请;

(6)“申请人”为以其名义提交国际注册申请的自然人或法人;

(7)“所有人”为作为国际注册所有人在国际注册簿登记在录的自然人或法人;

(8)“法人”为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的法人;根据本国法律建立,依该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即使它不是法人,亦视为法人;

(9)“国际注册”为按照协定进行的商标注册;

(10)“国际注册簿”为记载本实施细则规定登记事项的注册簿,其形式不限;

(11)“缔约国”为协定的任何成员国;

(12)“有关国家”为根据协定第三条之三国际注册或注册后领土延伸效力所至的任何国家;

(13)“原属国”为协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国家;

(14)“所有人国家”为国际注册所有人设有工业或商业营业所,或者没有营业所的,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具有该缔约国国籍的缔约国;

(15)“图形要素国际分类”为根据1973年6月12日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制定的分类;

(16)“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根据1957年6月15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制定的分类。该协定于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和1977年5月13日在日内瓦修订。

第二条对国际局的代表

一、1)按照第2)项至第8)项设立的代理人,视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

2)申请人或所有人只能设立一个代理人。

3)当某律师事务所或办事处、专利或商标顾问或者专利或商标代理人事务所或办事处被指定为代理人时,则视之为唯一的代理人。

4)指定多家代理人的,其指定文件中首先提到的代理人被视为正式授权的唯一代理人。

5)代理人登记、代理人变更登记以及涉及代理人变更的任何登记应经原属国或所有人国家本国主管机关向国际局提出申请,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6)代理人登记可免费提出申请,填写在国际注册申请书、涉及国际注册的变更或更正申请书或者国际注册续展申请书的专门栏目中。就此应通过所有人国家本国主管机关进行续展。

7)变换代理人或任何涉及代理人变更的登记,可于变更、涉及国际注册的更改或者经所有人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的续展登记之时免费提出,填写在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或续展申请表格的专门栏目中。

8)代理人、变换代理人或任何涉及代理人变更的登记还可使用专用表格,随时通过所有人国家本国主管机关提出。该登记应缴纳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5项(6)规定的规费。

9)代理人、变换代理人或涉及代理人的任何变更的登记申请不符合第2项至第8项规定之条件的,国际局将之视为未提出的申请对待并通知通过其提交申请的国家主管机关或申请的提交人。

二、国际局根据本实施细则将致申请人或所有人的各种要求、通知或其他通信寄送给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除外。就此寄送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的各种要求,通知或其他通信,如同寄送给申请人或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通过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寄送国际局的各种通信,如同来自申请人或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三、尽管第一款第5项规定,

(1)所有人可直接以书信形式并签字向国际局提出取消代理;国际局将此项取消通知所有人国家本国主管机关以及取消代理的代理人;

(2)代理人可以书信形式并签字向国际局提出放弃代理,国际局将此项放弃通知所有人国家本国主管机关以及所有人。

四、代理人登记视作取消在先指定的任何其他代理人。

五、国际局于收到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之日进行代理人、变换代理人和涉及代理人的变更登记。此类登记既不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也不在“国际商标”刊物公告。

第三条申请人;所有人

一、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可作为同项国际注册的申请人,条件是每人均为某缔约国的国民或符合协定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所有申请人的原属国应为同一国家。

二、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是同项国际注册的申请人,条件是每人均为某缔约国的国民或符合协定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条国家主管机关

一、国际注册申请应通过原属国本国主管机关向国际局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应通过所有人国家本国的主管机关提出。

二、国际局将回复该申请的函件寄送其应当回复的国家主管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9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递交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加入书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已于2006年9月27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加入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1989)是于1989年6月27日在马德里签订的,现有70个成员国。上述递交书同时附有下列声明:根据马德里议定书(1989)第5条第2款b项的规定,按照该议定书的第5条第2款b项,第5条第2款a项中所提的行使驳回保护通知权的一年时限改为18个月;根据马德里议定书(1989)第8条第7款a项的规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希望就该议定书第3条之三提到的每个国际注册及任何此类国际注册的续展收取单独规费,而非由附加规费和补充规费产生收入的一部分。马德里议定书(1989)将于2006年12月27日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正式生效。
    2023-06-05
    161人看过
  •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费用如何计算
    商标局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后,将以当月第一天的银行外汇汇率折算核定费用,并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按照该通知单的要求,可以用人民币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转交费用,或者由申请人直接用瑞士法郎向国际局交费,但必须同时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局收取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彩色图样时为903瑞士法郎。超过三类以上每类商品和服务的附加注册费为73瑞士法郎。如果被指定国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每指定一个国家加收指定注册费73瑞士法郎;如果被指定国是纯议定书成员国,各国加收的指定注册费不同(单位:瑞士法郎):英国(454)、挪威(300)、爱沙尼亚(364)、土库曼斯坦(320)、希腊(94)、赞比亚(73)、爱尔兰(372)、丹麦(487)、瑞典(198)、格鲁吉亚(324)、土耳其(73)、新加坡(260)、塞拉里昂(73)、芬兰(340)、冰岛(36
    2023-04-23
    396人看过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介绍及解读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由1891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签订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构成。这两个条约并行且独立运作,其共同实施细则于1996年生效。使商标所有人以最简单的行政程序,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低的成本在指定国家里获得商标保护一直是该体系所遵循的宗旨。预计在2009年末,该体系下的第100万件国际商标注册将诞生。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信息,截止2009年10月15日,加入《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的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共有84个(编者注:83个国家加欧盟)。其中《马德里协定》缔约方56个,《议定书》缔约方80个,包括中国在内的既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又是《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为52个。一、《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区别1、缔约方的主体范围不同《马德里协定》规定只有巴黎公约成员国才有资格加
    2023-04-23
    372人看过
  • 马德里国际商标的续展
    续展注册,是指延长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根据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的续展有效期为10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的6个月内,国际局将非正式地通知商标注册人有关续展事宜,其中包括有效期届满日期。如果注册人未能在有效期届满日前申请续展的,另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未申请续展的,国际局注销国际商标注册。在上述期限内申请的,商标国际注得以续展10年。续展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提交国际局,也可以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办理(具体要求见国家工商总局局长2003年第7号令)。直接申请的,填写英文申请表格MM11(E)、或法文表格MM1(F)。通过商标局提交申请的,应当填报外文申请书,并同时填报中文表格。国际局收到续展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注册簿上登记,予以公告,并将申请寄变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继续对国际注册商标予以保护。办理续展申请手续的,申请人可以依其意愿委托代理人代理。委
    2023-06-08
    374人看过
  • 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内能用吗
    马德里国际商标国内能用吗?想要注册国外商标的,在中国就是使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商标是在马德里注册的,在中国是可以直接使用并受保护的,但前提是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的时间大约在23个月左右。如果不申请商标注册证明但后期遇到办理法律事务时,没有商标局出具的证明就会很麻烦,因为马德里注册的注册证属于域外证据,要到国外注册的地区进行公正认证手续才可以在中国作为证据使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有何利弊一、马德里注册商标的优点:(1)手续简便商标申请人可仅通过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请而在多个被指定国同时获得商标保护,申请手续简便。(2)费用低廉商标申请人在马德里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2-111。(3)时间快捷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1-1.5年)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二、马德里
    2023-02-19
    353人看过
  • 马德里条约国家国际注册商标的条件和要求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在中国设有住所或总部;-具有中国的国籍,包括台湾同胞及中国在各地的侨民。○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要以中国商标局已经注册的商标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中国已经注册或已经初步审查公告的商标,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要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申请手续由国家商标局向国际局统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手续,须经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由国家商标局向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办理注册。国际局不受理单个企业的自行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商标局印制的商标国际注册中文申请书1份,商标局再按国际局提供的国际注册申请书的要求,填写1份。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申请人名义,申请人是自然人,应注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应写明全称(最好附送译文
    2023-04-23
    86人看过
  • 中国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累计超1万件
    记者9月1日在西宁召开的“2010中国商标年会”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申请人通过商标局提出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780件,累计已达10501件,连续五年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是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途径。企业通过这一体系可获得所有成员国的商标保护,而不必在不同国家分别进行商标注册。中国于1989年正式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表示,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和有关各方不断努力,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省时、省力、省钱的特点逐渐为中国广大企业所了解,利用这一体系到国外寻求商标保护,并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成功“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付双建说,今后将重点支持引导拥有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加强同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中国商标的海外保护力度;建立商标国际注册和维权数据库,为中
    2023-04-23
    304人看过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须知-侯艳律师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1891年4月14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根据1989年6月27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商标注册体系。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如有疑问,欢迎咨询客服,详细联系方式请见分支机构)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优势1.费用较低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时,每指定一个国家,就要交纳一笔指定费。但是,各成员国的指定费用低于分别到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首先,马德里协定国的3个类别以内的指定费用都统一为100瑞士法郎,比这些协定国中大部分国家的实际商标官费要低;其次,马德里议定书国的费用尽管各国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仅仅是这些国家的实际商标官费,没有额外费用发生。2.节省时间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家商标局收
    2023-04-23
    457人看过
  • 推广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成效初显
    4月19日至22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国家工商总局协办、福建省工商局承办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效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巡回研讨会在福建省拉开帷幕。此次研讨会分别在福州、泉州、厦门3个城市举办。去年4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共同签署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国家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在商标、地理标志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活动。在我国进一步推广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是其中一个重要合作项目。未来几年,有关各方计划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陆续举办研讨会。研讨会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国家工商总局协办、有关地方工商局承办,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直接面向中国企业介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认为,此次研讨会的举办既是对合作备忘
    2023-04-23
    386人看过
  •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应了解的问题
    申请日期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书件填写规范、手续齐备的,商标局将编定申请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者法文)寄往国际局。申请书件未按规定填写的或者申请手续不齐备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法律依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第12条。需要提交的文件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需要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国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在中国没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中国申请人,应附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商标在中国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注册证》或者已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者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证明一份;商标图样两份,不大于80mm×80mm,不小于20mm×20mm);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附代理委托书;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
    2023-04-23
    311人看过
  • 马德里国际商标怎么变更?
    变更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是指商标国际注册人改变其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直接提交国际局,也可以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办理(具体要求见国家工商总局局长20O3年第7号令)。直接申请的,填写英文申请表格“MM9(E)、或法文表格MM9(F)”。通过商标局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填报外交申请书,并同时填报中文表格。国际局收到变更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注册簿上登记,予以公告;并将申请寄交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被指定缔约方主管局予以变更。办理变更申请手续的,申请人可以依其意愿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代理的,国际局和商标局一般将与代理人直接通讯。变更申请应当交纳相应的费用。拿到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是否意味着马德里商标已经注册成功?根据《马德里协定》第三条申请国际注册的内容第四项有关规定,国际局应对根据第一条规定提出申请的商标立即予以注册。因此,在递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申请人无一例
    2023-08-15
    343人看过
  •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中国加入)
    核心提示:(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签订于尼斯,一九六七年七月十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修订于日内瓦,并于一九七九年十月二日修改于日内瓦,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我国递交加入书)第一条建立(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签订于尼斯,一九六七年七月十日修订于斯德哥尔摩,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修订于日内瓦,并于一九七九年十月二日修改于日内瓦,一九九四年五月五日我国递交加入书)第一条建立特别联盟;采用国际分类;分类的说明和文字(一)本协定适用的国家组成特别联盟,采用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以下简称“分类”)。(二)本分类由下列两表组成:1.分类表,视需要附加注释;2.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表(以下简称“字母顺序表”)。并对每个商品和服务项目标明所属类别。(三)本分类包含:1.《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所指的知识产权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于一九七一年公布的分类,其中分类表所附注释,
    2023-04-23
    394人看过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办理有哪些途径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03年10月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他们是:“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的简称,实际是三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但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仍按一个国家对待,并按一个国家缴纳有关规费。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2023-06-01
    4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依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拥有中国国籍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的,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的,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申请人,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得注册,或者已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可以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一、我国商标怎样在国外的注册商标保护实行属地原则,在中国取得注册的商标,仅在中国的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没有商标专用权,不能受到外国法律的保护。以前,我国的一些企业由于缺乏到外国进行商标注册的知识和法律意识,只注意到外国销售和宣传商品,不积极到外国进行商标注册,以致许多在销售国建立信誉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受到严重损失
    2023-03-01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与国际商标有哪些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30
      马德里申请费用低,操作方便,提交至中国商标局即可,但出结果时间周期长(18个月左右),后期如果有驳回或其他问题还是要委托当地律师进行解答
    • 马德里商标注册多少钱马德里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8
      国际商标注册价格是不一样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流程 1、提交提交申请之中商标局国际处 2、审查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 3、提交国际局国际处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 4、颁发证明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国际局可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效力相当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 5、指定国审查国际局将申请传至指定保护的国家,各国依当国法律进行审查 6、指定各国核准保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哪种类型的商标注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0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商标注册类型是商标国际注册。所谓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 商标局关于马德里国际注册的通知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各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一些国际注册申请在提交国际局后被认为存在商品跨类不规范,国际局会发出通知要求在三个月内通过我局进行补正,否则将主动给该件申请增加类别并收取相关费用。针对该类不规范通知,我局要求各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在通知规定的补正时限到期前一个月(即两个月的期限内)向我局国际处提交补正意见,要求增加类别的还应缴纳相关费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或者没有缴纳相关费用的,我局将主动向国际局提交
    •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办理流程n怎么走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3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办理流程根据《协定》、《议定书》确定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通过《协定》或《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义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或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