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国家机关强拆房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4:06:17 375 人看过

政府《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提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注明以下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支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法律对股权转让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如: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等种情形例外。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总之,股权转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详细的咨信调查,以确定目标公司现存的或潜在的各种风险,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强制性规定,从而尽量避免盲目收购股权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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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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