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法规的比较与变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54:18 492 人看过

1、新旧规定的比较与变化首先,取消了出口比例超过50%才给予退税的规定。只要应付税款少于零,就可以申报退税。二是自首次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有新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退税,当期退税与当期退税相等;未抵扣的进项税额结转下一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起,本次退税按“免、抵、退”计算公式计算。第三,企业应按月申报“免、抵、退”,退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日至15日。"免税"的核算,,抵免与退税“

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国内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征、减征税款+上期免税额)

免税、减征税款扣除额=出口货物FOB价×人民币汇率×(出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退税不减免税

免税、退税不减免税=免税采购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税率-退税)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税和退税=出口货物FOB价格×人民币汇率×出口货物退税率-抵税额

抵税额=购进原材料免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两者中的较小者当期期末免税额或免税额及退税

当期免税额=当期免税额及退税-当期应纳税额

式中:

1.出口货物FOB根据出口发票计算,FOB扣除运费及佣金后计算。出口发票不能真实反映实际FOB的,企业必须按实际FOB价格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采购的原材料包括在中国境内采购的免税原材料和来料加工的免税进口材料,其中,来料加工免税进口材料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来料加工免税进口材料的组成=货物到岸价格+关税和消费税

3.本期期末免税额为当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一些例子:

例1.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经营自产商品的出口销售和内销

2002年1月,共销售5吨,其中4吨出口。FOB出口价格为99000美元,未收到货款,美元记账汇率为8.27;内销1吨,内销2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当月采购原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470588元;进项税总额为8万元。假设国内外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且上期无税收抵免

会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品备件等。,分录为:

借方:原材料和其他主体4705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80000

贷方:银行存款550588

(2)产品出口时,分录为:免税出口销售额=99000×8.27=818730(元)

借方:外汇应收账款818730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818730

(3)国内产品,分录为:

借方:银行存款234000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4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的不可抵扣退税额:

当期不可抵扣退税额=818730×(17%-15%)=16374元

借方:产品销售成本16374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帐)本月应纳税额=本期国内商品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免税额-本期未扣退税额)=34000-(80000)-16374)=-29626(元)

<如果低于零,则应缴纳税款,即本期“期末免税额”为29626元。

(6)退税和抵税计算:当本期期末免税额为人民币时,抵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人民币汇率×出口货物退税率=818730×15%=122809元。

29626元≤本期期末免税额及退税122809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期末免税额=29626元

本期免税额=本期免税额及退税-本期应纳税额=122809-29626=93183元

借方:应收出口退税296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国内产品出口抵税)93183

抵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2809

(7)收到退税后,分录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29626

贷方:应收出口退税29626

例2.在“免税、抵免、退税”业务中,来料加工转口业务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举例说明。按照上例,假设当月海关核销的进口物料价格为1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分录(1)至(3)与上例相同。其余会计处理如下:

(4)免税进口材料和零件,分录为:

借方:原材料100000

贷方:银行存款1000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可抵扣的税款:

不可减免的免税和退税,抵免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000×(17%-15%)=2000元

免税、退税不能减免的税款=当期出口货物FOB价格×人民币汇率×(税率-税)退税率)-免税和退税抵免无免税和扣减=818730×(17%-15%)-2000=14374

借方:产品销售成本14374

贷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4374

(6)本期退税或期末免税额的计算期间:

应纳税额=34000-(80000-14374)=-31626元

由于本期应纳税额小于0,表明本期“期末免税额”为31626元(7)应纳税额及抵税额计算:抵税额=购进原材料价格免税×出口货物退税率=100000×15%=15000元当本期期末免税额为31626元时,出口货物退税率-扣税=818730×15%-15000=1078d9元

≤本期期末免税额及退税107809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期末免税额=31626元

本期抵税额=本期抵税额-本期应纳税额=107809-31626=76183元

借方:应收出口退税31626

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出口减国内产品应交税费)76183贷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7809贷项:收到退税时,分录为:

借方:银行存款31626

贷项:应收出口退税3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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