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人身伤害责任认定机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0:55:35 182 人看过

在公共场合摔伤由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是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场所也可以免责,如果这些场所能证明自己在事发时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能免责。但一定要提供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实时照片等。如果在不宜设置监控的区域,就要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

小孩在公共场合摔伤谁的责任

在商场发生儿童受伤的情形,第一时间我们找到儿童受伤的原因,大致也即是两种情况,其1、商场本身的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导致了儿童受伤,其次是第三人造成了儿童的受伤,那么,根据这两种情况,监护人在维权的时候能够更容易找到责任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赔偿人身伤害的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赔偿人身伤害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般根据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
    2023-07-26
    194人看过
  • 共同伤害罪与共同负责的责任认定的主体问题
    故意伤害罪中共同参与人责任认定的原则如下:一、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二、罪责相适应原则。刑自罪生,罪重刑重,罪轻刑轻,罪刑均衡。一、最新基准刑怎么计算最新基准刑的计算如下: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基准刑,刑事术语,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根据规定,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后果,是被告人的基本罪行,根据该基本罪行,在没有考虑其他情节的情况下,依照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在与该基本罪行相对应的量刑幅度内,暂定一种被告人应受的基本刑罚。如果没有其他主客观情节,该基本刑就是被告人实际应受的刑罚。二、简述对简单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应遵循的原简单共同犯罪(或共同正犯)追究刑事责任应遵循以下原则:(1)部分实行全
    2023-03-22
    308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认定规定是:过错认定的原则。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使加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加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类型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9、雇员受害赔偿纠纷;10、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11、产品责任纠纷;1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2023-06-25
    406人看过
  • 人身伤害怎么划分责任的
    一、人身伤害怎么划分责任的如果由一人侵权造成的,由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多人共同侵权造成的,能确定责任大小的,按各自责任承担,不能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都包括什么内容人身伤害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
    2023-12-08
    351人看过
  • 人身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事故发生后,王某以工作时间和岗位发生事故为由,要求上报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调查,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不认定王某为工伤。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分析: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予以认定由于工伤虽然王强调他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的,但他只强调了前两项,而忽略了“因工”一项王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伤的,但他不是因为工作受伤的。王某可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休息,也可以向车间主任汇报重新获得工作任务。为了锻炼身体,他在工作时间做哑铃,属于私事,不是因为工作,所以他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
    2023-05-02
    270人看过
  • 如何认定高空抛物对人身安全的侵权责任?
    1、高空抛物致人伤亡属于特别侵权,适用的推定过错,可能造成伤害的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要承担责任2、但对于建筑物管理人来讲,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只有当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而没有采取时才承担责任。预防高空抛物的方法加强巡查了望,尽职尽责(合同义务、法律法规义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条幅、宣传画、发资料及碟片,主题宣传);设宣传栏、举例危害性;张贴类似提示:“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存档宣传资料以备查用;加摄像头,起到警示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
    2023-07-04
    416人看过
  • 人身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区别
    一、人身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区别人身伤害和工伤赔偿责任区别体现在如下方面: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3.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二、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包括全部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指加害人应当赔偿因其加害行为给物权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找提醒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当注意只能以实际损害作为标准。2.损益相抵原则,即如物权人因损害发生而受有利益,应当将此利益从损失额度中予以扣除。3.过失相抵原则,即在侵害物权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由于双方的混合过错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责任的原则。具体
    2023-06-15
    2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有限制吗
    倒车发生事故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是移位倒车时会出现碰撞、刮擦、掉沟等交通事故,这时应注意车辆所移位置的宽窄程度,判断好车辆后方、两侧的障碍物与后轮所处的安全位置。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指挥。2、是拐弯倒车时,会出现车尾碰撞和车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时应注意判断转弯内侧和车辆后方的情况,并从倒车镜兼顾车身的两侧,注意回转方向盘的时机。3、是车库倒车时,若车辆视线情况良好,则可从车辆后窗直接观察判断进行。若倒车视线差,不能直接看清后面,则应打开车门,从车门一侧来判断车身在库位的位置,同时注意从倒车镜里观察车身的另一侧,以防刮库或刮坏其他车辆。4、是调头倒车时,如路面较宽,可从倒车镜里直接判断车尾或车轮边操作的方法进行。如需多次前行后倒的,应下车看清理面与车轮的安全距离,以防掉沟。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根据所倒车发生事故的情况来认定的,来获得赔偿与理赔。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
    2023-02-18
    498人看过
  • 人身伤害与工伤认定的区别
    具体区别是:一、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二、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一、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般方法是什么我庭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15%左右的案件是单独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之所以会有如此比例高的只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而不涉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劳动争议案件,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的时候,推卸责任,要求劳动者先进行劳动关系确认,(最高院行政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答复,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确认后再进行工伤认定;另一方面是劳动者投石问路,先看看仲裁或法院对劳动关系是否确认,如果予以确认了,就会进一步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023-03-06
    255人看过
  • 校园人身伤害案的责任承担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学生家长即与学校建立了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委托监护关系。因此,不论学校对在校学生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存在过错,学校都应承担未尽监护之责的责任。但是2002年9月1日起生效的,由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理简称〈办法〉)否定了上述观点和做法。该《办法》明确了如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或者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家长有特别的约定,接受了监护委托的,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人责任;二是对在校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责任,按一般过错责任的原理确定,即学校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过借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的承担
    2023-06-07
    186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首先需要由各当事人进行举证,如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相应的补偿。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
    2023-06-05
    42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定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
    2023-02-24
    151人看过
  • 高空抛物明确责任人身损害如何赔偿的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抛物人明确的高空抛物案件,由抛物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抛物人不明确的高空抛物案件,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没有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通知及醒目标识;抛物人不明确,但可以确定一个具体范围的,则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应当共同承担被害人的损失。高空抛物有两种方式,从建筑物上放置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体,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因此法律上为了保护受害者,要求该建筑物的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受害者住院时的
    2023-08-16
    402人看过
  • 人身伤害案证据如何认定
    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结果,应当提供下列证据:(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2)证明侵害
    2023-06-13
    39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责任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
    • 高空撞击人身损害责任谁来负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高空坠物行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如何认定因打架造成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打架造成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
    • 饲养动物损害人身损害责任怎么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须为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是相对于野生动物而言的,指被人所占有、控制并喂养的动物。 2、须因饲养的动物独立加害造成他人损害,换言之,“动物危险实现”。 3、须给他人的财产、人身造成损害。
    • 人身伤害轻伤刑事责任有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1.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属于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的性质,若受害人想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