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是否适用于拆迁补偿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04:44 123 人看过

拆迁补偿是国家对征收行为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与行政赔偿是没有关系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离婚时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拆迁补偿款如何分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只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是否能适用租户
    一、拆迁补偿是否能适用租户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款包括征收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奖励等,而房屋有租赁关系的所有人对承租人的补偿义务,该补偿应该为因为拆迁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对此租客可以获得的补偿是临时安置费或者停产停业损失。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二、廉租房拆迁产权怎样处理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
    2023-06-16
    460人看过
  • 拆迁赔偿是否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
    (一)你跟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在房屋拆迁时,如果你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你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你补偿了。其实,这道理也比较简单,你已经被安置,有住处了,那么就不算有损失了。所以,你当然不能再拿补偿款了。(二)你跟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跟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跟你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2、你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要是你对补偿款不满意的话,那么你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确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你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一)你先看看满不满足可申请的条件1、你是认为政府拆迁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拆迁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7-03
    22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可以用于偿还企业借款?
    拆迁补偿可以还企业的借款。拆迁补偿是指国家对被拆迁的人员,给予其拆迁物对应价值的补偿。拆迁补偿金本质上,属于等价置换。被补偿人员有权决定如何处置拆迁补偿款。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拆迁补偿金需要用在什么项目上。拿到拆迁补偿金的拆迁户,可自主决定用途。可以将拆迁补偿,用于归还企业借款。企业之间可以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吗一、企业之间可以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吗1、企业之间可以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违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企业之间是可以通过借款合同进行资金融通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2023-07-01
    412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适用于房屋产权到期后?
    一、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拆迁有补偿吗房屋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在产权期满后房屋要拆迁时有补偿吗?我们可以知道房屋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因此若拆迁,是有补偿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及时七十年的房屋产权到期了,正好遇到拆迁也不用担心。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立法目的也知道,是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圣神不受侵犯,因此及时到期的产权也是会受到保护的。我们可以知道房屋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因此若拆迁,是有补偿的。二、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
    2023-07-05
    37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的适用对象是谁?
    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加,这些人在未丧失成员资格前,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获得拆迁补偿款的资格。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但是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3、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常住户口还保留在原集体组织所在地的人员应当认定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4、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问题。因其未办好户口手续或虽然已办好户口手续但未分得
    2023-07-04
    248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双倍
    律师解答:不是。1、拆迁国家赔偿不是双倍。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加以确定。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
    2024-04-29
    184人看过
  • 拆迁补偿适用政府补助准则吗
    一、拆迁补偿款属于政府补助吗有关搬迁补偿金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的事,企业只有取得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才需要先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再由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和资本公积;企业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搬迁补偿费不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而应按照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来处理。二、拆迁补偿经营性补贴是什么意思企业拆迁经营性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三、拆迁经营性补偿如何计算(一)按照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都是由区一级或区一级以上的政府确定一个标准,然后按照企业的生产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只要能确定企业
    2023-04-02
    315人看过
  • 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
    被拆迁人因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为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什么?所谓生效规则,就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下列几种: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作出行政行为和行政行为开始效力的时间是一致的。即时生效的行为因为是当场作出,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
    2023-08-08
    263人看过
  • 迁坟补偿是否属于土地拆迁补偿
    一、迁坟补偿是否属于土地拆迁补偿迁坟补偿属于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
    2023-04-18
    155人看过
  •  百万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适用于痴呆老太
    在签署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老年痴呆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必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否则协议无效。在签署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时,通常会对签署方提出一定的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签订的合同效力将受到影响。简而言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在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老年痴呆病患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必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否则协议无效。 拆 迁 安 置 协 议 是 否 对 无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人 有 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拆迁安
    2023-09-05
    403人看过
  • 拆迁是否有补偿?强拆是否有赔偿?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违建拆除赔偿违章建筑在拆迁过程中被拆除,不能获得补偿。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
    2023-07-04
    14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款是不是适用诉讼期限
    一、拆迁补偿款是不是适用诉讼期限拆迁补偿款适用诉讼期限,期限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在期限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款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款是不是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补偿款,不过可能得不到完整的补偿款。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1)没有土地证就无法得知土地是不是有抵押,给交易带来麻烦和风险。(2)没有土地证可能无法过户,只有双证在手,购房者才算拥有的完整的权利。(3)没有土地证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补偿
    2024-01-13
    113人看过
  • 2024行政强拆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一、行政强拆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行政强拆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获得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需要按照损害程度给付被强拆方相应的赔偿金,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
    2023-11-27
    491人看过
  • 拆迁赔偿属于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
    如果被拆迁人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亦或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一、一审二次开庭的条件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2023-03-27
    7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使用权拆迁是否适用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3
      该通知第32条专门对你们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作出了规定:拆除因国家建设征用原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换算成套住宅房屋的面积后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予以补偿;对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直接按照所在区县确定的拆迁补偿价格的20%给予补偿.实施意见第3839条也作出了相公规定
    • 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是否符合拆迁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9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 新法拆迁补偿条例>是否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拆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村拆迁办公人员素质太差了,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员上门去做工作。政府根本就没有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我的房屋是375个平方,就赔偿我34万,这叫我们怎么活法,这比文化大革命还要黑。。。。。
    • 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适用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 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到期债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拆迁赔偿款是政府对公民房屋进行拆迁给予的补偿,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是到期债权。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拆迁补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