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不是能随时解除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00:20:53 245 人看过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不是能随时解除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是不是能随时解除的,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不定期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和房屋出租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不能依法确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是不是能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房合同未到期是不是能单方解除

租房合同未到期,协商一致是不是能解除合同,但是应当支付违约金。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是不是能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是不是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是不是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刚签的租房合同还没住是不是能解除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是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是不是能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承租方不再承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承租方应当按照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是不是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是不是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不是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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