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股东知情权纠纷法律适用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1:12:37 340 人看过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是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一、法人怎么查公司债务呢

法人可以直接查询公司债务的会计账簿。如果查不到,只能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查询。一般来说,企业贷款卡只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具体方法为:单位填写企业贷款卡查询申请表;准备单位介绍信、有效贷款卡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接受查询后,当场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讲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二、股东能查到财务报表吗

股东能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这里所说的财务报表是属于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股东知情权并非是股东所享有的单一权利而而是一个权利体系。由查阅公司章程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权、查阅公司会计报告权、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权等一系列权利构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7: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知情权相关文章
  • 股东知情权的内容及主体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股东知情权的相关内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知情权内容并不相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了可以查阅上述内容外,还可以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享有复制权。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股东知情权的主体是该公司的股东,包括经过工商备案登记而具有公示效力的股东和未经工商备案登记但公司的股东名册中明确记载的股东。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含义严格地说,世界各国
    2023-08-18
    201人看过
  • 什么是股东知情权纠纷和司法救济
    【案例】1999年底,为开发建设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的“精英家园”项目,清大公司与北京中讯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嘉悦公司,嘉悦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讯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清大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嘉悦公司成立后,中讯公司凭借其股权优势控制了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监事及财务人员等,完全控制了嘉悦公司。在中讯公司的控制下,嘉悦公司自成立以来从不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股东会会议,致使清大公司在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权受到侵害,长期无法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且嘉悦公司从不按照章程的规定,向清大公司送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致使清大公司无法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嘉悦公司一直不向清大公司分配公司盈余。清大公司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股东享有与其出资比例相应的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东享有知
    2023-02-21
    446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纠纷五个争议问题评析
    自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股东知情权纠纷,实际上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知情权纠纷如雨后春笋般成倍增长。然而,由于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比较原则,加之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笔者认为,困扰司法实践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主要是以下五个争议问题:A前股东是否依然享有知情权一种观点认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而这里所说的股东仅限于公司的现任股东。在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之后,就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也就不能再享有股东知情权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丧失股东身份的前股东对于公司来说已经不再是股东,但是一些股东往往是在收益无望的情况下被迫以很低的价格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大股东,而在其转让股份后公司利润迅速倍增,这些前股东开始怀疑在自己持股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隐瞒了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于是向法院提起知情权之诉,希望借此搜集控股股东隐瞒利润的证据。此时,如果认为只有现任股
    2023-06-07
    86人看过
  • 如何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
    一、如何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是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有限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
    2023-04-26
    243人看过
  • 股权纠纷被告知情权利归谁
    股东知情权纠纷在一般情况下是以公司作为被告的。股东在起诉时应当具有公司股东资格或者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一、发现原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以下权利,来维护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1、股东可依法行使知情权,例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2、股东可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股东可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股东可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5、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6、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二、公司账簿能查出股东可以得到哪些内容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是作为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之一,股东向公司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时,应当出具书面的查阅请求,并说明目的。股东可以
    2023-06-27
    230人看过
  • 公司起诉股东出资纠纷的主体是谁?
    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有哪些主体,主要依据公司出资纠纷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公司清算时产生纠纷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出资瑕疵的股东。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者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足等,即可能引发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出资纠纷和诉讼,股东可能被起诉而依法承担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基于出资制度在整个公司制度中的重要意义,《公司法》对于股东出资的数额、期限、方式及其责任等都有所规定,《公司法》还规定了未履行义务股东或发起人的补缴差额责任和其他股东或发起人的连带认缴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
    2023-04-18
    496人看过
  • 诉讼纠纷中股东知情权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股东知情权诉讼费由谁来支付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一方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在诉讼标的中的利害关系确定各方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主体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怠于追究其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三,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身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或者其他侵权人提起诉讼,一般而言,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在于:(1)不同的原因虽然股东的权利是多种多样的,但一般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个人权利和共同权利。股东个人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主张和实现的权利,如分配权、股份认购权、表决记录权等。
    2023-05-07
    282人看过
  • 合伙协议纠纷适用哪些法律
    一、合伙协议纠纷适用哪些法律合伙协议纠纷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合伙企业法详细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协议、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等事项。2.而民法典则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法,为合伙协议纠纷提供了更为广泛的法律基础和原则性指导,特别是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二、如何确定合伙与借款法律关系确定合伙与借款法律关系的核心在于分析双方是否存在共同承担风险的约定。1.若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则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若一方仅提供资金并收取固定回报,则通常认定为借款法律关系。2.但需注意,若双方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共同承担风险的合意,变更了原合同约定的,则应重新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三、合伙事务中借用资质的法律效力合伙事务中借用第三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实施合伙事务的,其
    2024-08-13
    383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纠纷所存在的情况
    股东知情权纠纷有哪些股东知情权对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至关重要。因为知情权的行使往往是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的重要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厘清股东知情权,对于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自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以来,股东知情权纠纷,实际上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知情权纠纷如雨后春笋般成倍增长。然而,由于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比较原则,加之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笔者认为,困扰司法实践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主要是以下五个争议问题:A“前股东”是否依然享有知情权一种观点认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而这里所说的“股东”仅限于公司的现任股东。在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之后,就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也就不能再享有股东知情权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丧失股东身份的“前股东”对于公司来说已经不再是股东,但是一些股东往往是在收益无望的情
    2023-06-04
    103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适用法律
    一、拆迁安置协议纠纷适用法律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纠纷的,适用的法律是比较多的,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3.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就拆迁安置有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合同。4.房屋拆迁的实施。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搬迁,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搬迁。二、拆迁安置协议丢失如
    2023-04-25
    387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诉讼主体是谁?
    一、业主知情权诉讼主体是谁?业主知情权基于业主的共同管理权,是个体业主参与共同管理决策、监督具体管理情况的必要手段,因此知情权的主体为业主个体,因此单个业主作为知情权的实体权利主体,可以提起业主知情权之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并非业主知情权的权利主体,不能提起业主知情权之诉。但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存在委托经营等协议,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披露相关信息或公布相关文件,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但其请求权基础是基于合同的约定,并非基于业主知情权。二、业主知情权包含哪些内容?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对于单个业主而言,他如果购买独立的土地与
    2024-01-12
    432人看过
  • 困扰司法实践的股东知情权纠纷主要有哪几个争议问题
    1、“前股东”是否依然享有知情权一种观点认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而这里所说的“股东”仅限于公司的现任股东。在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之后,就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也就不能再享有股东知情权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尽管丧失股东身份的“前股东”对于公司来说已经不再是股东,但是一些股东往往是在收益无望的情况下被迫以很低的价格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大股东,而在其转让股份后公司利润迅速倍增,这些“前股东”开始怀疑在自己持股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隐瞒了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于是向法院提起知情权之诉,希望借此搜集控股股东隐瞒利润的证据。此时,如果认为只有现任股东才享有知情权,则可能会起到鼓励公司造假隐瞒利润,然后再采取排挤方式,将股东挤出公司,从而“合法”占有股东应得的利润的效果。笔者认为,现实中,的确有很多中小股东是在转让股权后才发现权益受损,此时非常需要调阅原公司的会计资料,因此,
    2023-04-30
    190人看过
  •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一、原始国法律说它主张知识产权的确认受来源国法支配,即专利权应适用最初取得地法,商标权应适用最初登记地法,著作权适用最初发表地法,其理由是可以保证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让智力成果的创造者有权决定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避免侵权人有机会选择知识产权的准据法。二、被请求保护国法律说,即知识产权被要求得到保护的国家的法律这种主张在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适用比较普遍。但对于被请求保护国的界定却存在争议,其焦点在于被请求保护国与原始国、侵权行为地国以及法院地国的关系。从实践上看,被请求保护国常常是既是原始国,又是侵权行为地,同时也是法院地,但是四者彼此独立、不能混同。侵权行为地与原始国属于静态的连接点,两者不难确定,区分的关键在于被请求保护国与法院地两个动态连接点之间的关系。被请求保护国是指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应当受到保护的国家,而受理诉讼请求的法院可能是被请求保护国,也可能不是被请求保
    2023-03-02
    402人看过
  • 股东与股东纠纷一般适用于什么法
    股东与股东纠纷适用《公司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因为《民事诉讼法》就是处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的。而《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公司股东与股东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共同确认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若仍然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
    2024-05-05
    43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知情权
    词条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知情权
    相关咨询
    • 知情权主体如何成为股东知情权主体?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
      1、股东知情权诉讼原告应当且只能是股东,包括经工商登记公示的股东和未经工商登记公司股东名册明确记载的股东。此外,人均无原告主体资格。2、原告股东同时担任公司监事的,必须从股东知情权诉讼中排除监事的概念。这是因为监事会是执行业务监督的法定机构,其职权包括财务监督权。因此,监事对公司的知情权是职权层面的知情权,而不是股东权利层面的知情权。同样,公司高管也没有侵犯知情权的问题。没有必要通过法院的救济渠道
    • 四川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与法律适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5-01-05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
    • 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司法解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5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
    • 股东知情权纠纷法律证据要求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0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根据公司类型,股东知情权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都有权向法院诉求司法救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采取诉讼手段行使知情权时,首先需要满足公司法的要求,也就是说,股东应该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说明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的依据认为股东
    • 公司知情权纠纷起诉要多少钱(股东知情权纠纷)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9
      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提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财务会计